因赶工期致部分地区扬尘污染严重,“十一”期间乌鲁木齐市23家建筑单位接到环保部门的“罚单”,被处以2万至5万元罚款。
10月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环境监察支队了解到,近期环保部门的监测结果显示,乌鲁木齐市部分地区扬尘污染较为突出,个别监测点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出现严重超标现象。为此,“十一”期间乌鲁木齐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了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共检查85家企业,其中有23家企业扬尘污染较严重,多为建筑企业,集中在米东区和八钢附近。环保部门按相关规定对其处以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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