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制冷网 2012年5月24日-28日,山东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省委书记姜异康代表九届省委所作的工作报告,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谱写山东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主题,立意高远,内涵丰富,催人奋进,体现中央要求,符合山东实际,反映人民愿望,必将对山东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报告将"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宜居,展现生态山东、绿色山东新形象"列为今后5年的奋斗目标之一,将"提高生态山东建设水平,增创绿色发展新优势"作为加快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转变的重大举措,提出"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和农村、商业和民用以及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姜异康书记报告精神,以积极发展绿色建筑为重要抓手,大力推进建设领域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加快推动建设事业发展模式转型升级,为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即从材料开采、加工运输、建造、使用维修、更新改造直至最后拆除),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与一般建筑相比,绿色建筑是更节约、更环保、更宜居的建筑,具有六大突出特点:一是选址规划绿色合理,二是资源利用高效循环,三是综合措施有效节能,四是建筑环境健康舒适,五是废物排放减量无害,六是建筑功能灵活适宜。
当前,全球面临能源短缺和气候变化双重挑战,我国面临的形势尤为严峻。我国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储量人均只有世界平均值的55.4%、7.4%和6%,而单位资源产出水平仅相当于美国的1/10、日本的1/20,单位GDP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是发达国家的8-9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建筑是人类工作和生活的基本载体,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在全社会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中占很大比例。据统计,建筑全生命周期消耗的能源、水资源、原材料和耕地分别占全社会消耗量的50%、42%、50%和48%,产生的空气污染、温室效应、水污染和固体废物分别占全社会的50%、42%、50%和48%,能源资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大的问题非常突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以绿色、生态、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能够最大效率地利用资源和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缓解城镇化进程中资源环境约束,提升城乡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硬任务;能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显著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满意度;能够全面集成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等多种技术,极大带动建筑技术革新,直接推动建筑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促进建筑产业优化升级,拉动节能环保建材、新能源应用、节能服务、咨询等相关产业发展。
自上世纪90年代末起,绿色建筑理念在我国逐渐受到重视。2006年,建设部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立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通过综合评价情况授予1-3星标识,其中3星为最高级别。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的建立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主导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战略进程正式启动。我国推行绿色建筑采取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第一步,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为发展绿色建筑奠定基础;第二步,在重点区域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等中率先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同时出台针对商业性建筑的经济激励政策,逐步覆盖所有建筑类型,推动节能建筑向绿色建筑优化升级;第三步,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以单体绿色建筑为基础,进而扩展到绿色社区、小区,最终延伸为绿色生态城市,达到建筑与人、城市与环境的和谐发展。目前,"三步走"战略实施已进入第二个阶段
二、建筑节能的深入推进为山东省发展绿色建筑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筑节能是绿色建筑"三步走"发展战略的基础和前提。山东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也是能源、资源消耗大省。"十一五"以来,全省建设系统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决策部署,突出六项重点,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建筑节能工作亮点纷呈,成绩斐然,走在了全国前列,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扎实推进。2006年,在全国率先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不断强化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建立实施了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节能建筑认定评审、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节能信息公示、外保温施工专项资质等制度,有力保证了节能工程质量和标准执行率。截至2011年底,全省累计建成节能建筑近4亿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8%,建设规模和达标率均居全国前列。
(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现突破。在城市老旧住宅中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在墙体、屋面加装保温材料并更换门窗,使其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和供热计量收费要求,是提升住房品质、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十一五"期间,国家下达给我省"十一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是1900万平方米。2011年6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与省政府签订了2011-2013年工作协议,下达的改造任务是4938万平方米。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创新改造方法和模式,2008-2010年完成节能改造212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日照、文登被确定为国家"节能暖房"工程重点市县。2011年,完成节能改造1753万平方米,实现了任务进度和时间同步。据统计,完成节能改造的住宅,单位建筑面积平均能耗下降25%左右,冬季室温提高3-6度,舒适性大大提高,成为深受群众欢迎的"暖心工程"、"民生工程"。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速推开。2007年以来,17个设区市先后出台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的政策措施。自2010年起,提请省政府出台文件,将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12层以下住宅等4类建筑纳入强制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范围。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热泵空调系统,促进浅层地热资源科学、持续利用。到2011年底,太阳能光热应用、地源热泵应用面积分别达到3.3亿平方米、1520万平方米,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建筑中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比例达到40%以上。积极开展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先后有19个市、县列入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获批国家光电示范项目69个,示范数量和规模居全国各省区首位。
(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取得积极进展。在全国率先编制发布了《山东省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积极开展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等工作,在8个城市进行了省级节能监测系统建设示范。完成500多栋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在129栋公共建筑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改造公共建筑151.6万平方米。省及青岛市获批国家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省、市,9所高校获批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国家示范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