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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广州海珠区法院外走廊改造工程承包
发布日期: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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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涂料网讯:


海珠区法院外走廊改造工程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海发改基[2012]1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现对海珠区法院外走廊改造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海珠区法院外走廊改造工程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粲

    联系电话:020-83005611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人:童小姐

    联系电话:020-8737150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988568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333号

    四、项目概况:海珠区法院大楼的外走廊安装双层玻璃幕墙及铝合金窗,内墙体油漆,项目总投资约144万元,建设规模900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2014-0903;

    招标内容:本工程外走廊安装双层玻璃幕墙及铝合金窗,内墙体油漆等的改造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44万元,建设规模900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180734.53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00802.02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787.26元,暂列金为92361.38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4年2月18日至2014年3月11日14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4年2月18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4年3月11日14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4年3月12日14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2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上的投标报价为准。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3、(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在未有新规定出台前,临时建造师暂停使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投标人从201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投标人是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的,需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投标人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已是最低级别的,不需要提供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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