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儿童福利院消防水池及泵房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新发改(2013)1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县民政局,建设资金财政投资。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工程共计一个标段
2.2工程地点:新集镇董店村;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工程内容:消防水池建筑部分及消防管网的主管道、自动报警的外网布线、消防控制室的主机和室内静电地板工程(财政评审审定总投资为793219.44元);
2.5招标范围:该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的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保证明),签订了劳动合同,(一经报名确认,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信阳市工程建设信息网”诚信公示栏公示;
3.5、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为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以后);
3.6、外地企业须按豫建建【2014】82号、豫建【2014】125号和豫建【2016】3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报名;
3.7、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月 30日至 2017 年 4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5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授权委托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以后)。
以上资料报名时带原件,留清晰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仅用于新县儿童福利院消防水池及泵房工程投标报名使用),复印件2套用A4纸复印,按上述顺序胶装成册,如有资料不全、复印不清晰或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未中标单位在图纸完整归还后押金予以退回)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帐户电汇或银行转账缴纳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伍仟元;报名截止时间后五个工作日内(即2017年 4月 11 日前)必须到达指定账户。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达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3、账户名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县解放路支行:账号:941 007 010 001 320 005;行号:403 516 100 11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 4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5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县人民政府网》、《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县民政局
联 系 人:兰先生
电 话:0376-2960107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负忧茶韵路茗阳天下209号楼206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337675958
监 督 单 位: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电 话:0376-296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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