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陕高速公路增设南通西站互通工程咨询服务项目XZHT-ZX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陕高速公路增设南通西站互通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计〔2020〕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沪陕高速公路增设南通西站互通设置于沪陕高速公路与拟建西站大道交叉处,互通匝道与西站大道高架主线衔接,设计分界面以互通匝道与西站大道高架分合流鼻端为界,含所有匝道、收费广场、收费管理区等,不含西站大道主线。项目建安费约3.6亿元,总投资约8亿元(数据取自预可估算)。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沪陕高速公路增设南通西站互通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为XZHT-ZX标段,本次招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必要性、合理性、投资估算准确性咨询;对水保、环评、稳评等(涉铁除外)相关专题许可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结构安全性、可靠及耐久性、设计参数(包括基础资料)、技术指标、抗风抗震、结构稳定(含特殊结构设计复核与验算)、计算图式、安全储备、材料设计、工程质量创优、品质工程创建、信息化、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匹配性、环境保护、概预算、规模控制等方面进行核查;对初勘、详勘及设计中间成果及时提交书面咨询意见,对设计文件预审稿提交咨询报告,对设计文件报批稿的修改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并提交书面咨询意见,对重大设计变更进行核查并提交书面咨询意见;确保设计文件达到项目建设目标,保证工程项目的可靠性、适用性和经济性,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2.3服务周期要求:
咨询工作与设计单位同步开展工作,对工可、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全过程独立咨询,工作进度与勘察设计进度保持同步。
(1)2021年3月底前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意见,并配合审查。
(2)2021年6月底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文件的咨询意见,并配合审查。
(3)2021年9月底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文件的咨询意见,并配合审查。
咨询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⑴ 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⑵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公路工程咨询资信甲级资质。
⑶ 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项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项目。
⑷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表三中的学历专业(或职称专业)为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0年度(或最近一年内)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⑸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以勘察设计类别为准,下同)评定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其他要求:项目组需配备相应专业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线路、路基路面、桥梁、房建、机电、造价等专业,并具备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分项负责人必须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的2020年度(或最近一年内)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专业负责人在投标阶段可以不填报,在合同谈判阶段需填报,且需满足上述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含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若已在沪陕高速公路增设南通西站互通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则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邮
编:226000
电
话:0513-85524439
联 系 人:邓婕
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邮政编码:215000
电话:15162874928(冯建敏),18550663166(吕俊峰)
联系人:冯建敏、吕俊峰
mail:szzcjyb@126.com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第一信封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2日14:30,第一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日15:30(第二信封解密时间另行通知)。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2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疫情期间,为避免人群聚集,建议采用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若确需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且提交人员为南通市外来通人员的,则须按南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印发《春节期间来(返)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指引》规定执行。
8.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4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8.5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