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双峰尖森林公园1# 道路上边坡生态修复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彭泽县双峰尖森林公园1# 道路上边坡生态修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3月11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CD-PZ-2021-03
项目名称:彭泽县双峰尖森林公园1# 道路上边坡生态修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687000.00 元
最高限价:6687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彭购2021B000428393 | 彭泽县双峰尖森林公园1# 道路上边坡生态修复采购项目 | 1 | 项 | 6687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3)信用查询:项目开标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出现同时参加的情形,采购人将依据其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时间顺序确定第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12日 08:00 至 2021年02月25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11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龙翔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泽县林业局
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
联系方式:13970236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2栋B区806
联系方式:18770267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970236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