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内江至自贡至泸州线通信系统及通信铁塔静态验收专业检测技术服务 |
招标编号:20210218 |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内江至自贡至泸州线通信系统及通信铁塔静态验收专业检测技术服务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四川省人民政府以铁总计统函〔2016〕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50%,招标人为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内江至自贡至泸州线,自成渝客专内江北站(含)经自贡东站至泸州站(含),新建正线长度132公里。
招标范围:新建川南城际铁路内江至自贡至泸州线通信系统及通信铁塔静态验收专业检测技术服务。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投标人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批准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包含本次招标检测内容;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计量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的检测项目/参数包含本次招标检测内容;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且认证范围的检测项目/参数包括本次招标检测内容;
3.1.3 近三年(2017年~2019年,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均大于或等于零,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1.4 近五年(2016年2月~2021年2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不少于三项时速25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通信系统及通信铁塔静态验收检测项目的业绩(不含在建项目);
3.1.5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工作经验,有至少一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或负责的时速25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通信系统及通信铁塔静态验收检测项目的业绩,具有铁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工作经验,有至少一项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或负责的时速25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通信系统及通信铁塔静态验收检测项目的业绩,具有铁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3.1.6 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在近三年所承担的项目未出现过数据结果失真或被有关部门通报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投标期间未处于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投标人不得在国家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网站截图为准);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网站截图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3.1.7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
3.2.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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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19日00时00分至2021年3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
4.2.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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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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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
5.2.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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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281号 | 地址: | | 邮编: | 643000 | 邮编: | | 联系人: | 林坤杰 | 联系人: | | 电话: | 18508333793 | 电话: | | 传真: | 08138235907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474434594@QQ.com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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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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