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合同条款
甲方: 新宁县卫生健康局
乙方: 湖南慧安电梯有限公司 (亚洲富士股份有限公司)
1. 一般约定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包括: 见通用条款 。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合同生效时间为: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
2. 合同范围
乙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购买合同设备、安装、技术服务和质保期等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乙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乙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序号 | 设备(货物)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投标价格(万元) |
设备 | 安装 | 单台合计 | 总价 |
1 | 妇幼保健院电梯 | 载重量1600Kg,速度1.75m/s,10层10站10门, | 2 | 21.2 | 3.55 | 24.75 | 49.5 |
2 | 妇幼保健院电梯 | 重量1050Kg,速度1.75m/s,10层10站10门 | 1 | 21 | 3 | 24 | 24 |
3 | 妇幼保健院电梯 | 1000Kg客梯兼消防电梯,速度1.75m/s,10层10站10门; | 1 | 21.4 | 3.5 | 24.9 | 24.9 |
4 | 疾控中心电梯 | 载重量1350Kg客梯,速度1.75m/s,7层7站7门 | 2 | 20.1 | 3 | 23.1 | 46.2 |
5 | 疾控中心电梯 | 载重量1000Kg客梯兼消防电梯,速度1.75m/s,7层7站7门 | 1 | 20.1 | 3 | 23.1 | 23.1 |
合计 | | | | | | | 167.7 |
标配应均带无障碍.消防功能,加配冷暖空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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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1、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3天内,甲方将合同定金即合同总价的 30 % 即金额为¥: 50.31万元( 大写金额: 伍拾万零叁仟壹百元整)支付给乙方;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定金的,乙方有权拒绝排产,其价格、交货期另行商议。该定金在乙方货物交付之日且符合合同约定后,抵作甲方支付的价款。
2、双方约定款到发货,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货期 20 个工作日前将合同总价的60% ,即金额为¥:100.61万元( 大写金额: 壹佰万陆仟壹佰元整)支付给乙方,乙方于甲方款项到账之日起计1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出并交付。
3、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安装完毕质监局检验合格并正式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 ,即金额为¥: 8.385万元( 大写金额:捌万叁仟捌佰伍拾元整);
4、留下质保金合同总价的5% ,即金额为¥: 8.385万元( 大写金额:捌万叁仟捌佰伍拾元整),待质保期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及质保责任后,无息退还。
3.3 甲方扣款的权利
当乙方违反合同协议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2 交货前检验
交货前检验要求: 无 。
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4 交付
5.4.1交付时间:于甲方款项到账之日起计15个工作日内。
5.4.2 电梯安装调试完成、验收移交给甲方前的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