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乐平市洎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乐平市人才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乐平市东风北路西侧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2203-360281-04-01-644906 |
| 建筑面积 | 31601.2 平方米 | 层次 |
9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23951.84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22564.45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设计内容:乐平市人才公寓建设项目的方案优化设计、 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施工内容:乐平市人才公寓建设项目的施工、 竣工试验、 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乐平市人才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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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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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可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替代岗位证书) |
| 其他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贰级(含)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设计】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5.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壹级建筑师资格。 5.2、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6、财务及信誉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景德镇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承诺书);7、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7.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由施工单位担任);7.2联合体应由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7.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7.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7.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7.6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7.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7.8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承接本工程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操作新点系统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9、按《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试行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赣建字【2021】11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资审文件。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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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24日 |
| 获取方式 |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24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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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18870376745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2年06月24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2年06月24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2年0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