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镜湖新区1号综合能源站冷却塔配套土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市镜湖新区1号综合能源站冷却塔配套土建工程设计,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招标人为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镜湖新区群贤中路梅山北周边 。
2.2建设规模:1号综合能源站冷却塔设置于现状群贤中路梅山北桥周边,工程共布置冷却塔20座,为满足冷却塔及管线设备布置需要,需新建挡土、挡水构筑物,需挖深并做抗渗处理布置设备平台。
2.2招标控制价: 约 48万元 。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1号综合能源站冷却塔及管线设备布置需要新建挡水堤、桩基工程、基坑支护、设备平台等配套土建工程的前期咨询服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及相关后期服务。
2.4计划工期:具体根据业主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
2.5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业主要求的设计深度 。
2.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缴费期限包含 2020年10月至 2020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3.2其他要求:
3.3.1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2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2 月 1 日8:30时至 2021 年2月 2
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235396461@qq.com)(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1)企业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4)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社保证明。截止期后不再受理资料,不得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9600 元,形式:必须企业基本账户转帐或电汇的形式;收款人: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006249332000011,开户行:绍兴银行袍江支行。注: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以入账时间为准),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年2月 8 日 9:0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422号)3号楼一楼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后即交即走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洋江西路1224号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五云大楼四楼
联系人: 查震源 联 系 人:
徐 丽
电 话:
15157573898 电
话:13867506494
监督部门: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575-88050323
招 标 人: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