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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
公告名称: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3-11
详细内容:
招标公告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E3200000001000287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2024]59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一标段监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东至桥祥路,南至赵黄路,西至浦乌路,北至浦鸟路与秋江路夹角。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一标段总建筑面积114465.22平方米,其中地上110335.48平方米,地下4129.74平方米。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30.9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二期)项目一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组织协调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2.7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施工过程驻场监理服务期1255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综合资质证书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在建工程上不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2023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以来,总监在本投标人单位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监理费≥43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省经营库系统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和单项合同监理费以监理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或公示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因提供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4.2其他:①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履约评价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

(1)投标人在2023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2)投标人在2024年度与2025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在2024年度与2025年度,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中未标注区分缺陷责任期年度履约评价和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的,均视为建设期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投标人在2025年度在招标人工程中缺陷责任期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③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投标承诺函1、2、3,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投标承诺函1、2、3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评标程序:评标阶段(定量评审):确定7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①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形式性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②详细评审: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7名,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入围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投标文件中总监得分业绩合同建筑面积大的优先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详细评审方法如下: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得分





投标报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江苏省“不见面”交易系统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满分38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8





监理方案

质量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好的:5分;较好:4.5分;一般的:4分;基本满足的:3.5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页数不得超过2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5





进度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好的:5分;较好:4.5分;一般的:4分;基本满足的:3.5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页数不得超过2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5





投资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好的:4分;较好:3.6分;一般的:3.2分;基本满足的:2.8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页数不得超过1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4





安全控制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好的:4分;较好:3.6分;一般的:3.2分;基本满足的:2.8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页数不得超过1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4





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好的:4分;较好:3.6分;一般的:3.2分;基本满足的:2.8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页数不得超过1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4





针对本项目特点、难点和重点制定的措施针对性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体可行。好的:2分;较好:1.8分;一般的:1.6分;基本满足的:1.4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0分。页数不得超过1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最多扣0.1分。

2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年限≥10年,得4分;5年≤执业年限<10年,得2分;否则不得分。(执业年限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计算为准)。上述得分>0的人员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得1分,否则不得分。

6





 

工民建类(含结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民建类(含结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所学专业为工民建类(或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建筑结构、结构工程类)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得1分/人,最多得3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人,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人。(以上参评人员最多得2分/人)

6





电气类专业监理工程师

电气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所学专业为电气类(或电气技术、建筑电气等)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得2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

3





给排水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所学专业为给排水工程类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得2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

3





暖通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

暖通工程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所学专业为暖通工程类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得2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

3





安全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1人,如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上述得分>0的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

3





工程造价人员

工程造价人员2名(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各1名),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得1分/人。(造价师专业类别以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类别为准,因旧版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无专业类别的,以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系统网站查询报考专业为准)

2





上述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的社保证明,如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的原因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事业单位和现役军人须提供人事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该人员不得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现场配备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混凝土回弹仪、激光测距仪、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仪器、测厚仪、游标卡尺、卷尺、电脑的得8分,少一样扣1分,扣完为止。(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为准,否则不得分。

8





企业业绩

监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4分):自2023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以来,监理企业监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监理费≥43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得4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省经营库系统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和单项合同监理费以监理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不得分。资格条件中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与监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 

4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A.评审因素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岗位要求,并非所学专业。评分标准中的专业是指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B.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总监理工程师人员证书(注册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均以江苏省经营库系统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证书(注册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为准。

C.以上所有监理人员(包括总监)不得重复多岗位得分,参与评分的人员数量均以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要求的人员数量为准,同一岗位多于要求的人员不另行加分。所有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在变更或换证期间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接受证明,否则不得分。同一人的职称证书不得重复得分。

D.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经营库系统获取的资料为准。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定标程序:

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闭卷口头答辩。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5人

定标会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定标方法:

①票决法;

②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标准:

①投标报价

②监理方案文件

③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等

④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信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

⑤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⑥总监业绩、企业业绩情况

⑦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答辩情况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最新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为:

江苏省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省版8.0):



8.2请各投标人务必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系统(

8.3本次招标采用江苏省“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形式进行开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国际路199-1号A座8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5-85500298                

传真: /                               

邮编:210001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51868904

10.3异议渠道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到江苏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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