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为完善心圩江段公园服务配套设施,满足周边群众休闲娱乐需求,拟对我司安园东路黄泥沟1-110集装箱对外招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内容
安园东路黄泥沟1-110集装箱(面积:38.5㎡ )
二、租赁用途
零售(禁止明火)
三、租赁期限
3年
四、招租形式
公开招租,是指在招租方的组织下,根据各报价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书面报价单,在有效报价单中,按报价在同等条件下价格最高的报价者为承租方的公开招租方式。
五、招租底价
2528.00元/月
六、资质设置
(一)承租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续企业法人;
(二)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租金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三)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其他说明
(一)建设宽限期1个月;
(二)按季度为一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第一期租金以及履约保证金(一个季度租金)在签订合同后五天内支付,之后每一期租金乙方应在上期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期的租金,直至合同期满,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三)场地设施管理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需遵守《南宁市公园条例》以及心圩江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禁止明火、存放燃气罐。
(四)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手续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在免租期内无法办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解除合同并退回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八、公示期限
2026年3月10日-2025年3月16日
九、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单位/人只需提供一份报价资料,密封于文件袋内,并在封口盖章);
(二)只接受纸质文件报价,必须加盖公章(报价人为公民的需捺手印),且必须装在同一个文件袋内并用密封条密封并盖公章,文件袋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公司/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可选择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报送;
(三)报价文件须是书面材料,有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附上委托授权书)。
(四)截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上午10时00分,报价资料且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送达,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十、招租单位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十一、招租单位地址
西乡塘区发展大道60号
十二、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苏聪聪 13878616032
附件:1.招租位置及面积
2.报价单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