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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固体氧化物电解堆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固体氧化物电解堆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6-03-10
详细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固体氧化物电解堆招标招标人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兆瓦级固体氧化物电池制氢系统集成与示范研究》任务要求,需要研制兆瓦级固体氧化物电解制氢系统并建设示范工程。固体氧化物电解堆是固体氧化物电解制氢系统最核心的部件。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展,需要采购市场上可购的性能最优的电解堆。为开展该项工作,需要采购总功率944 kW的固体氧化物电解堆,作为系统的核心制氢部件。

项目计划清单为:总功率944 kW的固体氧化物电解堆。投资预算为1230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13%)。

2.2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固体氧化物电解堆(单个固体氧化物电解堆额定功率≥8 kW)

总额定功率:944kW。

2.3交货地点:

河北沧州,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80天内交付总额定功率264 kW的固体氧化物电解堆,110天内交付总额定功率528 kW的固体氧化物电解堆,140天内交付总额定功率944 kW的固体氧化物电解堆。

2.5结算方式:

(1)第一次供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

(2)第二次供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

(3)第三次供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

(4)质保期满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

2.6验收方式及标准:

详见合同文本。

2.7质保期:

自终期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签字确认合格),全部电解堆质保最短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 本次招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可只提供本单位(或上级管理单位)盖章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即可)。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有效业绩1项。有效业绩包括从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单合同大于等于20个投标产品(单个固体氧化物电解堆额定功率≥8 kW)的销售业绩并且投标产品在实际项目中累计运行300h以上的实际运行业绩(非测试平台运行业绩)。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供货范围页、电解堆型号。实际运行业绩提供用户证明并盖章(用户证明包含项目介绍、运行情况(显示实际运行300h以上)、项目验收报告及其它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示系统”网(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3)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4)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5)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投标人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3月9日至 2026年3月1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可致电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2)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

4.2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4.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年3月3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href="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中油大厦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联系人:徐伟召

联系人:尚曌喆

电话:18810393266

电话:17792766991

电子邮件:x158505625@

技术支持团队:

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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