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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6年北校园2号楼学生第五宿舍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名称:
中山大学2026年北校园2号楼学生第五宿舍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3-09
详细内容:




中山大学2026年北校园2号楼学生第五宿舍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大学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中山大学2026年北校园2号楼学生第五宿舍维修工程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中大招(工)[2026]008号



2.项目名称:中山大学2026年北校园2号楼学生第五宿舍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67989.38 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2667989.38 元人民币



6.采购范围、规模



1)采购内容、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中山大学2026年北校园2号楼学生第五宿舍维修工程1项,具体规模以施工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包组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包组



3)资金财政性资金



4)建设地点:中山大学北校园



7.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或监理公司发出开工令为准。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首次响应文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供应商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供应商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供应商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磋商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供应商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 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意思表示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如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应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响应文件为授权代表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供应商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的要求设置。



②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 11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和企业资质证书换领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设置。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 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如供应商所在地暂未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分类管理,供应商应提供相当于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6)本工程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无】



7)业绩:【无】



8)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不得兼任。



9)参加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需为该供应商的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9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本单位(含分支机构)的社保证明)。



10)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不 处 于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以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 及( ,同时对查询记录进行存档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310 09:00:002026年0316 17:00:00



2.地点: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 style="mso-spacerun: 'yes'; font-family: 仿宋; height: 150%; color: #000000; letter-spacing: -0.1500pt; font-size: 14.0000pt;">



3.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可于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 name="代理网站1"> style="font-family: 仿宋; height: 150%; letter-spacing: -0.1pt; font-size: 14pt;">)浏览磋商邀请,确认参与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正式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324 09:30:00



2.地点:供应商须凭企业数字证书(GDCA)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 style="font-family: 仿宋; height: 150%; letter-spacing: -0.1pt; font-size: 14pt;">)。响应文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未能上传完毕,该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替换已经上传完毕的响应文件。



3.纸质保函:如需采用纸质保函的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在2026年0324日上午09时00分至09时30分完成递交手续;供应商需提供经密封的保函,此保函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在递交保函截止时间前提交,将被视为报价无效;递交后按照递交保函的先后顺序由递交人登记公司名称和递交时间。接收地点: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415栋(旧生物楼)三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306室(具体见公告栏的会议通知,外来人员进校需提前报备人员信息,建议入校人员提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



4.其他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324 09:30:00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 style="mso-spacerun: 'yes'; font-family: 仿宋; height: 150%; color: #000000; letter-spacing: -0.1500pt; font-size: 14.0000pt;">在线开启



3.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时间2026年0324 09:30:002026年0324 10:00:00(供应商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线解密,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解密时间),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须知2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交截止当天,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于当天通知。



2.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 name="代理网站2"> style="font-family: 仿宋; height: 150%; letter-spacing: -0.1pt; font-size: 14pt;">)发布,敬请各供应商留意,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3.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公告发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包括本文件中响应文件目录的内容及本磋商邀请供应商资格合格条件所必须证明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加盖公章,订成一册,正本1份副本3份),非成交供应商不用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中山大学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采购人联系人: 罗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 020-84111301



采购人传真: 020-84115092



采购人邮编: 510275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谢亚卫、李梦成、苏诗鑫、钟子融、陶亮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0-66341771、6634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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