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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辽河工程技术分公司2026年长庆气井增产风险作业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辽河工程技术分公司2026年长庆气井增产风险作业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陕西
发布时间:
2026-03-09
详细内容:

2026年长庆气井增产风险作业服务招标公告


2026年长庆气井增产风险作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60104FWZB008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气井生产过程中,因井筒积液、地层污染堵塞、节流器失效、气层水淹和油管堵塞等影响,造成气井产量降低甚至关井停产。该项目主要为保障辽河工程技术分公司在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米脂县、靖边县;内蒙古乌审旗等地区进行的气井生产作业产量平稳生产有序开展,准备由投标人提供气井增产措施施工合作。

资金成本

项目计划文号或核准批复情况:辽油工技发〔2025〕42号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90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针对低产集气站,按照“集气站气井综合治理”的思路,通过投标人采取复产、增产措施施工进行风险合作,风险合作首先要保障辽河工程技术分公司基础气量的完成,在基础气量完成的情况下进行结算分成,具体分成方案详见附件1。主要增产措施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储层解堵、桥塞和节流器打捞、气井修井、酸压深度解堵、速度管柱、气举组合工艺(氮气气举、柱塞和负压等工艺)、查层补孔、气管带压打孔和三项分离器保供等,达到复产、增产目的。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施工范围为辽河工程技术分公司的作业区域,详见附件1(工作量清单及计价)。

2.2.2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招标人提供施工井设计、施工经过、井况等内容。

2.2.3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2.2.4分包规定:不允许。

2.3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包括但不限于陕西榆林、内蒙古乌审旗等地区,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基本技术要求

结合气田实际情况,本项目可开展的措施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储层解堵、桥塞和节流器打捞、气井修井、酸压深度解堵、速度管柱、气举组合工艺(氮气气举、柱塞和负压等工艺)、查层补孔、气管带压打孔和三项分离器保供等,达到复产、增产目的。服务项目内容包括投标人提供施工人员、设备、车辆、设备搬迁、施工准备和现场施工作业等。

(二)选井及施工方案要求

选井:甲方区域所属全部气井均为可采取措施的气井。

方案编制要求:投标人按照气井所属采气单位要求对实施气井的措施作业类型、措施作业频次和周期等进行分析论证,在施工前编写详尽的增产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HSE作业计划书等资料,经所属采气单位及招标人审批通过后,投标人严格遵照执行。

(三)安全、生产、环保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有健全的HSE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制度和具体的安全措施。实现“零职业病、零事故、零污染”的安全环保生产业绩目标。遵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施工和环境保护并举,推行清洁生产,实现环境污染全过程控制。

(四)技术标准

现场施工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SY/T6690-2016、Q/SHS003.2-2006《天然气井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执行,含硫区域作业执行行业标准SY/T6610-2017《硫化氢环境井下作业场所作业安全规范》,在井下作业施工中应严格执行《长庆油田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并执行但不限于下列安全标准:

《石油井下作业队安全检查规定》(SY6023-94);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25—2019);

《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作业法》(SY/T6203-2014);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SY/T5858-2004);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5727-2014);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6276-2014);

《石油工业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具配备标准》(SY/T6524—2017)。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T5727-2020

《作业许可管理规范》Q/SY08240-2018

《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范》Q/SY02553-2018

《井下作业数据采集资料规范》Q/SY01865-2021

《工程技术业务计量器具配备规范》Q/SY14759.6-2019

《连续油管行业标准》SY/T6895

《连续油管井控设备系统》SY/T7012

《连续油管作业技术规程》SY/T7305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第三部分:修井作业》 Q/SY 08124.3-2018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T5727-2020

《作业许可管理规范》Q/SY 08240-2018

《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范》Q/SY 02553-2018

《硫化氢环境井下作业现场作业安全规范》SY/T6610-2017

《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SY /T6524-2017

《油气水井带压作业技术规范第4部分:安全操作》Q/SY02625.4-2018

《油气水井带压作业技术规范第1部分:设计》Q/SY02625.1-2018

《油气水井带压作业技术规范第3部分:工艺技术》Q/SY02625.1-2018

《油气水井带压作业技术规范第2部分:设备配备、使用与维护》Q/SY02625.1-2018

《水平井修井作业规范》Q/SY02298-2019

《井下作业数据采集资料规范》Q/SY01865-2021

《工程技术业务计量器具配备规范 第6部分:井下作业》Q/SY 14759.6-2019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 第3部分:修井作业》Q/SY 08124.3-2018

《井下作业现场监督规范》Q/SY 01330-2020

《常规修井作业规程 换井口装置》 SY/T 5587.9-2021

《常规修井作业规程 第12部分:解卡打捞》SY/T 5587.12-2018

《常规修井作业规程 第14部分:注塞、钻塞》SY/T 5587.14-2013

以上标准、规范如有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国家、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标准未列举的,施工队伍也应一并执行,若各标准间不一致,乙方应执行技术要求最高的标准。

(五)施工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在措施施工期间,可能存在以下危险危害,应积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消除这些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1)井涌、井喷、火灾、爆炸、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放射性物质危害、油料、燃料及其他有毒物质泄漏、山体坍塌、泥石流、洪水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2)现场机械运转造成人员的机械伤害、井场电器设备造成人员触电、井场坑池造成人员坠落和淹溺。

(3)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生产设施、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等损坏的设备事故;以此引发的危险危害。

(4)由于作业投标人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人员思想意识不足所发生的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着火、爆炸、淹溺、触电、中毒、窒息等事故危害。

(5)因不可抗力带来的潜在危害。

(六)生产安全、环保责任的划分

(1)在施工期间,因投标人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风险,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和企业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投标人组织施工时,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各采气单位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等,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投标人应当承担由于其施工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或受到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处罚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4)投标人施工中需要运输设备、设施及材料的,其设备、设施及材料运输中的安全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七)现场施工要求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劳保用品,持相关证件上岗操作,具备熟练操作相关设备的能力,掌握灭火器、正压式呼吸器、气体检测仪等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熟练使用。

(2)井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隔离带、风向标、垃圾存放设施,标识明确并分类回收处理。

(3)井场所有工作的车辆、发动机必须加戴防火罩。

(4)井口操作、安装设备时要求全部采用防爆工具。

(5)严格按施工方案要求的生产制度及相关技术要求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方案,不得随意操作井口装置。

(6)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连接管线必须固定,连接完成需试压无渗漏方可进行。

(7)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驻守现场,确保施工现场有人值守、安全环保受控。

(8)措施施工完成后,恢复气井原有流程,清洁场地。

(9)投标人对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垢物等按照气井所属采气单位要求进行集中回收处理,防止对大气、水体、土壤和生态植被环境的污染和损害。

(10)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

(11)现场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气井所属采气单位相关要求执行。

(八)资料录取要求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要按照招标人要求详细填写相关资料。

(九)投标人近二年社会信誉良好,无违约现象、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辽宁省内企业应具备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法的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单位所属地方政府针对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提供当地政府关于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通知扫描件,即:安全生产许可不做要求)。

3.3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3.3.1关键岗位人员

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工作经验;

技术负责人:要求3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工作经验;

安全负责人:要求1人,具有(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及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清晰扫描件。)

3.3.2拟投入队伍要求

(1)拟投入队伍数量:2支;

(2)队伍主要人员构成:每支队伍要求操作人员10名,2支队伍共记20名(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有效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操作人员不能包含关键岗位人员。)

(注:操作人员需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内部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证,并要求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如无可井控证,可书面承诺在入场服务前取得。)

3.3.3如果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队伍,则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附件4)

3.4主要设备要求

本项目需投入的主要设备:投标人需提供氮气车组1套、气体回收设备(天然气压缩机)3套、气液分离器装置(三相分离器)3套、污水罐3套、钢丝绳车1台、注醇泵3台、野营房和发电机各3套,并配备值班皮卡车3台;(需提供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铭牌等证明资料,租赁期必须包含本项目的实施日期)。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设备最低要求

1

氮气车组

1

氮气流量800Nm3/H,氮气纯度≥95%,输出压力不低于25MPa

2

气体回收设备(天然气压缩机)

2

进气压力不低于0.3-8MPa,排气量不低于200-5960Nm3/h,输出压力不低于1-8 MPa

3

气液分离器装置(三相分离器)

3

入口压力不低于22.0MPa,安全阀整定压力不低于7.5Mpa

4

污水罐

3

容积≥20m3

5

钢丝绳车

1

功率不低于100KW ,最大作业深度不低于4000米,最大提升负荷15KN

6

注醇泵

3

流量不低于800L/h,压力不低于30Mpa

7

发电机

3

额定功率不低于25KW

8

皮卡车

3


9

野营房

3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或相同意思表示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6业绩要求

3.7信誉要求

3.7.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7.2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7.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查询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3.7.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详见附件3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专业机构在招标文件中统一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6年3月 9日至2026年 3月16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投标人确保在该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正确,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 3月 20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其他

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890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中标人通过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以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银行账号:0714 0017 1930 0066 193

银行行号:1022320000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中标人必须在电汇凭证明确以下信息:(1)中标人公对公汇款时在摘要、用途、附言处都备注上招标文件编号(无需备注“代理服务费”等字样)。(2)月末最后两天不要缴纳代理服务费,每月1号正常缴纳。

电汇备注中请勿填写项目名称,由此产生项目无法确定而延误中标通知书的发放,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6年 3月20日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3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942736776

电子邮箱:lh_wzzhh@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

2026年3月9日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一般招标项目.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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