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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0-BJJZ-G2026-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2026年运动员营养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3-03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三、符合性条件”三、符合性条件(实质性要求,请上传对应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采购需求,导致无效投标):1、投标产品应为已投放中国境内(包括香港、澳门及中国台湾地区)市场的在售产品。(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投标产品应具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内由国家或各省市反兴奋剂中心出具的不含违禁物质成分的检测报告(送检货物应与本次货物为同批次)。(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3、投标产品的营养成分应与标称内容相符,且具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的实验室或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营养成分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4、投标产品的技术附件扫描件(相关检测报告批号应与投标产品一致,投标时上传对应扫描件)1)投标产品食品批准证书及产品说明书。(投标时提供扫描件)2)投标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国产)。(投标时提供扫描件)3)该投标产品的食品安全性检测报告(铅、砷、汞等食品安全必要检测指标)。(投标时提供报告扫描件)4)投标产品的关键配料(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应具有检验合格证。(投标时提供检验合格证扫描件)5)投标产品的直接接触包装材料应具有检验合格证。(投标时提供检验合格证扫描件)6)如使用进口原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等加工相关配料,须提供进口配料的海关进口报关单、进口检验检疫证书等,并附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正式中文翻译件(如无此情况无须提交,在对应模块“/”即可)7)投标产品主要食品添加剂或强化剂(预包装食品、运动营养食品)、功效成分的主要原料8)完整清晰的投标产品标签(预包装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的标签、营养成分标签;保健食品的产品说明书);最小外包装的彩图(投标时提供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产品外包装载明生产厂家、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4位阿拉伯数字”、净含量等,信息齐全)9)投标产品的功效实验报告扫描件(投标时提供扫描件)10)投标产品的商标注册证(投标时提供扫描件)11)致敏物、不适宜人群和食用禁忌:披露和标示食品的致敏物及不适宜人群,以及对运动员训练、竞赛的影响程度;(投标时提供说明材料)12)投标产品的“食用方法”和“食用量”(投标时提供外包装扫描件)5、产品为供竞技体育运动员食用,必须严格遵守《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应在投标时承诺,所投产品不存在以下情况:①2023年至今出现兴奋剂检测阳性;②国家体育总局发出兴奋剂风险事件;③曾进入国家队营养品采购目录的产品被检测出含兴奋剂违禁物质,一经发现承诺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供应商自愿退出本项目投标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6、产品多为供运动员食用,投标时提供国家兴奋剂检测研究中心为营养食品违禁药物成分的检测报告,或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当年公布的《禁用物质清单》为检测标准的相同批号中标产品兴奋剂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扫描件)7、投标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在保质期内经正确和合理食用,不会出现因预包装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和功效成分原料的添加、生产加工工艺、包装物、运输方式等的缺陷而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并对因上述缺陷而产生的任何食品安全事故负责。承诺在合同产品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和缺陷时,或接到采购人提出质疑或合理服务要求后 3 小时内予以答复,如采购人有要求或必要时,供应商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 小时内派人员提供现场服务。(以投标偏离表响应内容为准,如对本条响应为负偏离,则投标无效。)三、符合性条件(实质性要求,请上传对应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采购需求,导致无效投标):1、投标产品应为已投放中国境内(包括香港、澳门及中国台湾地区)市场的在售产品。(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产品为供竞技体育运动员食用,必须严格遵守《反兴奋剂条例》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应在投标时承诺,所投产品不存在以下情况:①2023年至今出现兴奋剂检测阳性;②国家体育总局发出兴奋剂风险事件;③曾进入国家队营养品采购目录的产品被检测出含兴奋剂违禁物质,一经发现承诺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供应商自愿退出本项目投标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产品多为供运动员食用,投标时提供国家兴奋剂检测研究中心为营养食品违禁药物成分的检测报告,或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当年公布的《禁用物质清单》为检测标准的相同批号中标产品兴奋剂检测报告。(投标时提供扫描件)4、投标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在保质期内经正确和合理食用,不会出现因预包装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和功效成分原料的添加、生产加工工艺、包装物、运输方式等的缺陷而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并对因上述缺陷而产生的任何食品安全事故负责。承诺在合同产品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和缺陷时,或接到采购人提出质疑或合理服务要求后 3 小时内予以答复,如采购人有要求或必要时,供应商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 小时内派人员提供现场服务。(以投标偏离表响应内容为准,如对本条响应为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四、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规范,投标时可以提供以下资料作为产品介绍材料,如:1)投标产品食品批准证书及产品说明书。2)投标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国产)。3)该投标产品的食品安全性检测报告(铅、砷、汞等食品安全必要检测指标)。4)投标产品的关键配料(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应具有检验合格证。5)投标产品的直接接触包装材料应具有检验合格证。6)如使用进口原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等加工相关配料,须提供进口配料的海关进口报关单、进口检验检疫证书等,并附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正式中文翻译件7)投标产品主要食品添加剂或强化剂(预包装食品、运动营养食品)、功效成分的主要原料8)完整清晰的投标产品标签(预包装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的标签、营养成分标签;保健食品的产品说明书);最小外包装的彩图(投标时提供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产品外包装载明生产厂家、厂址、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4位阿拉伯数字”、净含量等,信息齐全)9)投标产品的功效实验报告扫描件10)投标产品的商标注册证11)致敏物、不适宜人群和食用禁忌:披露和标示食品的致敏物及不适宜人群,以及对运动员训练、竞赛的影响程度;12)投标产品的“食用方法”和“食用量”;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9:00时止。网上解密时间:2026年3月24日9:0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3月26日9:00时止。网上解密时间:2026年3月26日9:00。以上更正内容如有相同条款,视作同步修改。更正日期:2026-03-09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采购包10、采购包11、采购包12、采购包13单位名称:无锡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1500号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510-851258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联系人:黎晓明、杨亚丁、王静遐联系电话:0510-831240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黎晓明、杨亚丁、王静遐电话:0510-83124001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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