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局总局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9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青枫采磋-2026011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局总局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9年法律服务
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磋商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单价控制价)
18.00万元/3年
(即6.00万元/年)
法律咨询:4.50万元/年
行政诉讼服务(一审):1.00万元/件(案件)
行政诉讼服务(二审、再审):0.50万元/件(案件)
5.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国家税务局总局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6年-2029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合法性审核、对重要行政执法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处理行政复议工作、接受委托代理行政诉讼,以及完成项目要求的其他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再续签,服务期限总累计不得超过三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
(2)收款单位: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钟楼支行
收款账号:80800188000172788
(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4)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到账
(5)保证金交纳备注或磋商2026011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磋商保证金从公司对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1)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标前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6年03月17日11:30前以书面原件形式递交至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注:提疑文件:① 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② 以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递交的文件)。
3.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供应商名称不接受修改。
4.本项目资格后审。
5.公告发布媒体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0519-8985536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州青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198号博济新博智汇谷5栋202室
联系方式:0519-88119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工
电话:0519-88119558
邮箱:q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