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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燃煤炉渣(干)询比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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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询比价】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燃煤炉渣(干)询比价 |
| 所属地区: |
辽宁 |
发布时间: |
2026-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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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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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公告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燃煤炉渣(干)询比价
:2026-03-06 15:37:29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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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10450000-XJ-2026-0035
采购单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6-03-10 09:3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3-10 13:3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3-10 09:3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6-03-10 13:30:00
采购类别:大宗原燃材料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放登记回执(或提供:产废单位排污许可证+投标公司与产废单位的合同)按要求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投标时要出具“供应商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
标书费:2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0450000-XJ-2026-0035)
标书费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13311601010020048023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0450000-XJ-2026-0035)
保证金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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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燃煤炉渣
燃料废渣
15000.000
TO
承兑或电汇
鞍山冀东
收货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红塔街18号
┃详情描述
*报价单盖章上传,未上传报价单及未盖章视为无效报价。招标人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2026年物资需求计划,对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燃煤炉渣(干)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就本标书的全部内容前来投标。报名截止后招标方将进行实地踏查和样品检验,合格的企业方可参与此次投标。一、项目内容、预估需求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及到货地点:1.项目内容:燃煤炉渣(干);2.年预估需求量:1.5万吨;以上约定的预计数量不作为实际订货数量,实际订货数量以本合同有效期内产品实物质量、价格、生产工艺配比等因素有关,以买方实际进货数量为准。3.质量要求:烧失量 ≤3%;水份≤3%(7、8、9月雨季;水份≤5%);氯离子≤0.02%;放射性IRa≤1.0且Iγ≤1.0;颜色为灰白色,不得含有杂物。4、供货时间:2026年3月15日至2027年3月14日。5、检斤方式:以买方入厂检斤数量为准。6、交货方式:卖方按买方通知的到货期限、到货数量组织发货,运输途中的风险及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或承运单位承担。7、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货物经买方汽车衡计量并经检验后,由买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货款总额,卖方根据确定的货款总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财务挂账后次月分期付款。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二、对投标方的实质要求1、投标方需熟悉鞍山冀东水泥大宗原材料进货流程,提前办理车辆入厂手续,根据鞍山冀东水泥要求及时供货(车辆随时安排),因其自身原因逾期没有供货,按比例扣除投标单位履约保证金。产品质量必须满足买方要求,供应质量不合格产品将会依据合同予以扣款结算或停止供货,供应不符合控制指标产品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投标单位履约保证金。2、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方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合规,必须服从招标方要求并有履行投标承诺的诚意,应严格按«固废法»的相关要求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中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否则造成一切环保处罚、纠纷由责任方承担。工整规范填写投标文件内容,标书中涉及的资格证明(包括: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放登记回执(或提供:产废单位排污许可证+投标公司与产废单位的合同)按要求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在报价截止前未投标的算弃标。报价时上传报价单、投标承诺函。中标后30日内提供省级水泥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放射性检验报告、和第三方产品质量检测报告。3、投标单位投标时要出具“供应商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1)、纳税证明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国家税务局出具的截止投标日期的无欠税证明。
(2)、社保缴纳记录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4、投标方应具备到鞍山冀东水泥道路运输能力,要求标载运输(根据道路运输源头治理要求超重车辆可能不予进厂),因运输原因逾期供货,按比例扣除投标单位履约保证金。5、参加投标人需交纳五佰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帐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燃煤炉渣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交行鞍山分行营业部;账号:213311601010020048023)行号:301223004104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报价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或截图)提交平台审核;投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10天内全额退还给投标方。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6、投标方一旦中标,不得提出与投标书承诺相抵触的任何要求。运输车辆进入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时,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公司人员的管理,服从该公司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违者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进厂送货(该排放标准买方随时根据环保部门规定调整)。7、招标方将对此招标全程认真监控,严防舞弊行为。招标工作中一经发现有围标及其他舞弊的行为,招标方将立即中止招标。8、投标方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招标方人员参加由投标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招标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招标方及其他商家利益。投标方如发现招标方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方有行贿、受贿行为,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的,招标方真诚欢迎您举报,一经查实,立即中止,重新组织招标。9、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三、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实质响应的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同等条件,投标报价最低。四、定标经招标方相关领导审批后定标,并通知中标单位。五、投标方发生下列情况,按废标处理,且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2、投标人恶意竞标、串标、围标的。3、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且未经招标人同意,拒绝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的。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招标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5、经查实,发现对招标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6、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六、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方不能接授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联系人
陈晨
/
04126838508
李松
/
04126838919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352108813
监督举报邮箱:zhy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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