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清水黄土坡片区完中建设项目(经开一中新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比选采购公告
1.比选条件
采购人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控采购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本次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对“经开区清水黄土坡片区完中建设项目(经开一中新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采用比选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及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提交响应文件。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经开区清水黄土坡片区完中建设项目(经开一中新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
2.2项目编号:M53A00626001063。
2.3项目概况:经开区清水黄土坡片区完中建设项目(经开一中新校建设项目),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8.7亩,总建筑面积67007.1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6332.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674.96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所完全中学,初中15个班,高中36个班;包括初高中教学楼、综合楼及地下室、食堂、球场、学生宿舍、配套附属设施以及配套设备购置等。
2.4采购内容(服务范围):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供应商通过对项目区的环境现状调查及水土流失现状调查,确定该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工程建设对原地貌、土地的破坏情况以及水土流失情况,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防治对策和防护措施。为建设单位提供水土保持治理、实施管理的科学依据;为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土流失防治执法检查提供依据。
(2)水土保持监测:供应商客观真实的跟踪和反映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对工程建设产生水土流失的防治效果,并为该工程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提供详实的监测成果资料。
具体采购内容及服务范围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5项目建设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黄土坡片区,望哨路与金兔街交叉口西北侧用地。
2.6服务期限要求: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①在采购人提供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后 3 日内完成建设项目的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资料的收集,并开展工程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及水土流失现状调查;
②在采购人提供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后, 20 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送审稿)的编制并召开专家评审会,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批复。
(2)水土保持监测:
每季度结束的下月15日前提交上一季度水保监测季度报告,每年度报告应于第四季度末期同时提交,监测总结报告于监测工作完成后 30 日内提交。
2.7服务质量要求:符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46号令《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2014年8月19日发布)及水利厅第7号公告(2007年1月1日)的规定,符合水利部办公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水保〔2015〕139号文)的通知及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
2.8采购方式:公开比选采购。
2.9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供应商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按不响应比选采购文件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专业技术能力说明或承诺书。
3.3人员要求: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证;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负责人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或取得培训合格证(证书)或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
3.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当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且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