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铁投集团2026年度钢材、水泥第一批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6-03-03
山东铁投集团2026年度钢材、水泥第一批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Y-2026-ZBHW-000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可研报告批复的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招标人等信息(见附件1)。项目涉及物资(见附件2)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附件1。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方式。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3 月4日至2026年 3月9日。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6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月26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1277号)。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潍烟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567号
联 系 人:杭先生、宁先生
电 话:0531-67729282/9283 17633025067
账户名称:山东潍烟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账 号:15397001040041732
9.监督
监督单位:山东潍烟高速铁路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567号
监督电话:0531-67729258
邮 箱:jqgtzbb@
行政监督部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联系方式:0531-51762138
电子邮箱:jtjssc@
附件1
序号
招标人
工程项目名称
批准单位
批文及文号
工程概况
1
山东潍烟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烟台南站及动车运用所工程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潍坊至烟台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鲁发改项审〔2020〕21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潍坊至烟台铁路烟台南站及动车运用所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鲁交铁机〔2023〕12号)等
潍坊至烟台铁路烟台南站及动车运用所工程主要包含烟台南站改扩建工程及烟台南动车运用所工程两大部分。其中烟台南站改扩建工程含车场改扩建工程、新建综合维修车间工程、站房相关客运设施工程等。
附件2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物资数量
项目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备注
1
GC01
钢材
吨
21563.50
烟台南站及动车运用所工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及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需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2025年成立(注册),则无需提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同时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2023及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相关要求同上)。
3.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GB1499.1-2024、GB1499.2-2024标准出具的的符合招标物资技术要求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圆钢、盘圆、直螺、盘螺各提供一份)。
4.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铁路、水利、公路、机场或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项目建设工程领域的钢材供货业绩(单份合同签订数量不少于1万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对应的供货合同、至少一张对应的供货发票及对应合同买方出具的履约证明。
5.投标人(代理商投标的,包括其代理的制造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合计:
21563.50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物资数量
项目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备注
1
SN01
水泥
吨
52532.68
烟台南站及动车运用所工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及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需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2025年成立(注册),则无需提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同时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2023及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相关要求同上)。
3.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产品应采用新型干法旋窑(预分解窑)生产,其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工业生产许可证及旋窑生产线,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还须具备低碱水泥(碱含量≤0.60%)生产能力;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包件内P.O42.5及以上各规格均需提供)。
4.供货业绩
投标产品(包件内P.O42.5及以上各规格)须具有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铁路、水利、公路、机场或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项目建设工程领域的水泥供货业绩(单份合同签订数量不少于3万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对应的供货合同、至少一张对应的供货发票及对应合同买方出具的履约证明,若通过代理商中标的需提供制造商与代理商的合同。
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还须具有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铁路、水利、公路、机场或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项目建设工程领域的水泥(P.O42.5及以上各规格)供货业绩(单份合同签订数量不少于3万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对应的供货合同、至少一张对应的供货发票及对应合同买方出具的履约证明。
5.投标人(代理商投标的,包括其代理的制造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