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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监狱关于伙房调味品和节日副食品采购项目(2026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的询价公告
江苏省镇江监狱就伙房调味品和节日副食品采购项目(2026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项目编号:ZJ-JY-2026013;代理机构编号:ZJ06602653ZC00485)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江苏省阳光交易平台( 项目需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43.146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开标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2025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6)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询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采购人地址:镇江市学府路七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
联系人:程俊玥
电话:025-86632670 15050540687
邮箱:chengjy@
说明: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本次询价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正本1份、纸质副本3份、电子版1份。
十、本次询价保证金要求
本次询价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1.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询价文件。
2.本询价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