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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包含但不限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无人机应用服务通用规范》等相关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不得低于国家最新有关标准。三、技术规格:5.1.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15 天内完成交货。5.2.交货地点:湖南长沙,具体地点由采购方指定。五、服务标准:四、货物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及运输方式(1)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由投标人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2)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是通过货物生产厂商的出厂检验合格的,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3)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采购人均可以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逾期交付货物的,投标人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投标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五、实施要求5.1.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15 天内完成交货。5.2.交货地点:湖南长沙,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六、技术文档资料要求6.1.技术资料主要指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适用范围以及系统使用说明等;6.2中标人必须提供所有技术文件、资料、图样都应使用中文或中英文对照,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国家标准、ISO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规定的通用图形和符号;七、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7.1.投标人能长期优惠供应良好的技术及备品备件,要有专业人员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7.2.整体质保期 5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系统软件终身免费升级。7.3.售后服务方式:驻场服务与远程支持相结合。7.4.响应时间: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与上门服务。出现故障时,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响应,7 小时内不能通过指导解决时,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人员须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抢修,故障检修7个工作日内无法排除(如遇特殊情况,投标人要提前与用户协商修复时间,最长不超过 10个工作日),投标人应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用户使用,直至故障修复。7.5.技术支持:投标人接到突发事件处置通知后,工程技术服务人员须在 60 分钟内到达现场提供保障。投标人接到大型活动通知后,须免费派出不少于2名工程技术服务人员提供遂行技术保障服务,为现场活动提供保障。7.6.定期巡检:每年务必配合采购人定期开展设备的质量检测、维护保养等工作。7.7.备件备品要求:设备出现故障后如果 24 小时仍无法解决则必须免费提供备用产品。7.8.质保期满后,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后续服务和零配件。八、培训要求8.1.培训目的:接受培训的人员能够知悉工作原理,熟练掌握所有设备的操作使用,能够独立地对系统进行操作使用、管理、维护。8.2.培训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全面的培训计划、课程内容安排。须安排 2 名以上专业师资人员对甲方实施培训,每年(共计5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 15天。培训方案应注明培训课程的时间、地点及课时,每次课程的内容和目的,培训时须有完整教材。乙方还须每年(共计5年)安排 2 名甲方技术人员去厂家(制造商)培训 15 天,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8.3.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高级技术培训,主要设备及系统相关的工作原理,系统分析设备中的思想和方法;2)主要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培训;3)主要设备和辅助设备及系统应用操作培训;4)主要设备和辅助设备及系统保养及维护培训;5)系统常见故障分析、处理方法和升级培训。2.4.4.所有培训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九、保密要求1、投标人负有保密义务和保密责任,如造成采购人国家秘密、警务秘密和个人信息泄露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2、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等原因造成火灾、人员伤亡安全事故、泄露国家秘密、重大社会影响等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十、履约验收方案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乙方:□是 ?否是否邀请专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验收费用由甲方支付。2)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4) 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货物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服务要求是否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进行履约验收 。2、验收时,验收小组会对主要功能和性能指标进行现场测试。如发现产品检验结果不符或存在虚假响应情况,甲方保留追究其虚假投标法律责任的权利。服务履约验收内容: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验收按照[2024]5 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甲方认为需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用;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4.验收时将查验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出厂检测证明等重要技术资料,同时对无人机侦测、反制等设备进行实际操作测试,如达不到采购需求要求,将不予通过验收。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实施要求、技术文档资料要求、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培训要求”及投标人对应响应的内容进行验收。6)履约验收标准:包含但不限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无人机应用服务通用规范》等相关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不得低于国家最新有关标准。十一、报价要求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投标总价必须是采购清单内容一切费用总和,包括设备材料(包括硬件、软件),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税金、安装、技术培训费等费用。2、合同执行时,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货物的任何遗漏,均由投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十二、付款要求1、付款人:长沙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3、支付条件:(1)合同签订之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2)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该项目合同金额的 65%,剩余本项目合同总金额5%的在验收合格且满一年后支付,每次支付中标人须开具发票;十三、其他要求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特性、风险及其它任何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形,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合同费用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素,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系统中的个别设备与技术因不预见因素导致未能达到原设计要求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协商解决。4、投标人应负责其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及派出的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该批货物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运输、验收、保管等过程中出现投标人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和货物毁损,均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所有服务人员购买但不限于五项社会保险。5、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样机进行功能性现场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采购需求和投标文件中响应参数一致,如测试结果与所投产品参数不一致,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并终止合同的签订。6、投标人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其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货物被扣留的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损失及对采购人的赔偿,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六、验收标准:十、履约验收方案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乙方:□是 √否是否邀请专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验收费用由甲方支付。2)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4) 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货物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服务要求是否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进行履约验收 。2、验收时,验收小组会对主要功能和性能指标进行现场测试。如发现产品检验结果不符或存在虚假响应情况,甲方保留追究其虚假投标法律责任的权利。服务履约验收内容: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验收按照[2024]5 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甲方认为需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用;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4.验收时将查验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出厂检测证明等重要技术资料,同时对无人机侦测、反制等设备进行实际操作测试,如达不到采购需求要求,将不予通过验收。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实施要求、技术文档资料要求、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培训要求”及投标人对应响应的内容进行验收。6)履约验收标准:包含但不限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无人机应用服务通用规范》等相关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不得低于国家最新有关标准。七、其他要求:十三、其他要求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特性、风险及其它任何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形,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合同费用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素,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系统中的个别设备与技术因不预见因素导致未能达到原设计要求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协商解决。4、投标人应负责其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及派出的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该批货物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运输、验收、保管等过程中出现投标人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和货物毁损,均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所有服务人员购买但不限于五项社会保险。5、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样机进行功能性现场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采购需求和投标文件中响应参数一致,如测试结果与所投产品参数不一致,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并终止合同的签订。6、投标人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其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货物被扣留的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损失及对采购人的赔偿,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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