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梅梁中学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3-02 |
|
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梅梁中学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0211-WHRZ-G2026-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3-2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211-WHRZ-G2026-0001 项目名称:梅梁中学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9.2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5565万元(95.85元/吨),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梅梁中学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期: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不易清运时段,服务期顺延)。服务质量标准:清运及处置标准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市、区环卫作业管理文件及规范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合同履行期限:与服务期同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的,请自行将 “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如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3.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资格证明文件中必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 09:30 (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其他事项:/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梅梁路16号联系人:殷龙联系电话:0510-859926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蠡太路88号308联系人:陈思妍联系电话:137733841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思妍电话:13773384139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