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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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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
| 所属地区: |
陕西 |
发布时间: |
2026-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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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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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2-27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标段编号:SNBBFA2026011900171),采购人为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本项目预估规模92万元人民币(含税),本项目签订框架合同,最终结算以下达并经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份额执行完毕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为采购人提供有关法律服务,并保证按要求的时限和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执业准则,保质保量地完成受托之服务事项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法律服务
-
/
陕西省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份额执行完毕。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名: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顾问费最高响应限价为184905.66元/年(不含税),诉讼费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53%,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注:诉讼费计价依据参照2016年《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规定。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司法行政部门核发有效并经年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年审时间应至响应截止日有效)。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其他要求:
供应商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前法律顾问服务类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至少提供一份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扫描件(以订单或结算单的时间及金额进行核准),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2)须同时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上述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财务要求: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人员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驻场专职律师1名(律师执业证类别为:专职律师),为采购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注:需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中国司法部门颁发的经年审合格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年审时间应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及2025年1月(含)以后任意1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同标包机器码雷同(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文件码雷同(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领取文件联系人雷同、同标段文件上传IP雷同、同标段文件下载IP雷同等均认定为“串通投标”均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2-5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信(含所有下属企业)的所有竞争性采购项目。;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8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3月04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0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太路900号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工
联 系 人:
王婧怡
电 话:
17782899285
电 话:
王婧怡/殷鑫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5332357607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43850063701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7日
询比标包文件
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本询比项目为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标段编号:SNBBFA2026011900171),采购人为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本项目预估规模92万元人民币(含税),本项目签订框架合同,最终结算以下达并经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为准。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份额执行完毕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为采购人提供有关法律服务,并保证按要求的时限和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执业准则,保质保量地完成受托之服务事项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法律服务
-
/
陕西省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份额执行完毕。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名: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顾问费最高响应限价为184905.66元/年(不含税),诉讼费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53%,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注:诉讼费计价依据参照2016年《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规定。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司法行政部门核发有效并经年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年审时间应至响应截止日有效)。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其他要求:
供应商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前法律顾问服务类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至少提供一份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扫描件(以订单或结算单的时间及金额进行核准),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2)须同时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上述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财务要求: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人员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驻场专职律师1名(律师执业证类别为:专职律师),为采购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注:需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中国司法部门颁发的经年审合格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年审时间应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及2025年1月(含)以后任意1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同标包机器码雷同(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文件码雷同(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领取文件联系人雷同、同标段文件上传IP雷同、同标段文件下载IP雷同等均认定为“串通投标”均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2-5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信(含所有下属企业)的所有竞争性采购项目。;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8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3月04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0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太路900号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
/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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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王工
联 系 人:
王婧怡
电 话:
17782899285
电 话:
王婧怡/殷鑫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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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15332357607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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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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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43850063701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7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2-27 17: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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