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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电信广场5、6楼机房搬迁及5楼变更操作专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服务集中采购询比公告
公告名称:
2026年电信广场5、6楼机房搬迁及5楼变更操作专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服务集中采购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2-28
详细内容:
2026年电信广场5、6楼机房搬迁及5楼变更操作专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服务集中采购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2-27



正文

询比标包文件



2026年电信广场5、6楼机房搬迁及5楼变更操作专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服务集中采购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电信广场5、6楼机房搬迁及5楼变更操作专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服务集中采购,(询比代理机构编号:ZB-14-04D-2026-D-F-A01889),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万元)







预估费用



(不含增值税)



(万元)







标段







服务地点









1







2026年电信广场5、6楼机房搬迁及5楼变更操作专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服务集中采购







346.07059







346.07059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计划工期:



服务总工期:100天,具体如下:



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提交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



2)施工工期:90天,具体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以监理人或发包人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试运行期:初验合格后3个月。



(3)★保修期:终验合格后24个月。



(4)★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确保符合国家、省、市、发包人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本项目发包人的各项要求。



(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6)承包方式:承包人根据询比文件、合同约定内容、相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项目实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包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竣工图编制、设计变更及现场技术指导、现场施工技术交底、竣工验收服务等),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绿色文明施工、包工期、包验收、包移交、包转固、包结算、包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甲供设备搬运、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等),包控制投资。



1.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原5楼机房所有设备及业务进行上云或物理搬迁;(2)将5、6楼机房及配套电源、空调机房拆除和搬迁;(3)改造5楼机房、电源和空调空房建设,包括消防、装修、家具、设备购置等;具体详见附件《发包人要求》。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各项价款(不含增值税)不得超过下表对应所列最高限价:



序号







报价项







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元)









1







非通信工程部分设计费







133,365.43









2







通信工程部分设计费







65,499.24









3







非通信工程部分施工费







2,276,167.37









4







通信工程部分施工费(含安全生产费、规费)







775,620.98









5







乙供材料费







210,052.88









合计







3,460,705.90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证书:



1)设计资质:供应商(或联合体设计方)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①供应商(或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供应商(或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 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经验,同类工程指通信项目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的相关经验。



备注:(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可由一人同时具备2证,也可由2人分别具备。(若为联合体响应,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2)至少配备1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参与,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3)至少配备1名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响应,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4)至少配备1名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响应,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须取得由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可由一人同时具备2证,也可由2人分别具备其中一个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若为联合体响应,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5)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由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可由一人同时具备2证,也可由2人分别具备其中一个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若为联合体响应,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7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及劳动合同;注册执业资格如国家已实行电子证照的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



(7)本项目须提供团队配备承诺函,承诺内容包括:1)根据单项工程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如工程涉及特种作业内容,相关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限定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专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8)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执业资格如国家已实行电子证照的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之间不得相同。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 ★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响应。



联合体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最多不超过2家(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2)供应商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兼任。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牵头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设计业绩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参与。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询比文件的要求,填写询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询比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近两年(自2023年11月0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1)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3)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8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03日24时0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如有登记申领多标段的,请务必按标段分别申领和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未下载询比文件的标段的应答。



4.4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09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    



邮    编:510610    



联 系 人:冯经理      



电    话:020-37635686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南方财经大厦32层



邮    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宋晋刚、刘玉凤、田时启、冯靖圆、邵志全、李倩、杨忍  



联 系 人:杨忍   



电    话:13247282590   



电子邮件:yangren@   



网    址:/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601889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7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2-27 20: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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