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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招标公告]出租清苑镇吴家辛村唐河北岸闲散地(坡下)项目挂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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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清苑区][招标公告]出租清苑镇吴家辛村唐河北岸闲散地(坡下)项目挂牌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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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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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清苑镇吴家辛村唐河北岸闲散地(坡下)项目交易机构: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坐落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清苑镇/吴家辛村
标的物四至情况说明
东至胡指挥地;南至唐河河道;西至唐河河道;北至坡上
挂牌开始时间设定
2026-02-26--2026-03-10
挂牌方式
总价挂牌
标的物数量
0.00
挂牌单价
元
流转期限
35 月
挂牌总价
3000 元
土地流转用途
农业
土地性质
集体统一经营的"四荒"
权属证明到期日
长期
权属证明
其他
权属证明编号
无
资产和资源性质
集体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此项目为2026年2月2日挂牌项目。
此项目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9日16时,此项目需线下报名并提交资料,详情咨询村委会。
清苑镇吴家辛村唐河北岸闲散地出租补充协议
1.?承包期内若遇自然灾害如洪涝等,承包期内甲方不做任何补偿、承包期限不予延期,承包地因自然灾害冲刷损毁的,由乙方自行出资修复;自然灾害致承包地永久损毁无法耕种的,双方协商减免乙方后续承包费或解除本合同,甲方无其他赔付责任。
2.?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占地,甲方按实际占用承包地面积,向乙方补偿对应期限承包费,补偿承包费于占地手续办结后足额支付。政策明确的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乙方需提供合法申领材料,甲方配合办理手续;地上附着物补偿归属以政策及乙方实际投入为准,甲方不额外承担补偿责任。
3.承包期内如遇村委会集体建设占地及各类合法占地事宜,乙方须主动配合、无条件让步,不得阻挠占地施工;甲方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占地范围、时间及处理方案,乙方须按通知要求腾退土地。甲方赔偿乙方对应占用期限承包费。
4?承包期内如遇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统一加入集体股份合作社经营的,乙方须主动配合、无异议让步,甲方自入社正式决议生效后,退还乙方未履行期限承包费,乙方须在退款到账后3日内完成承包地清退。
5?乙方未按本条款第3、4项约定时限腾退土地的,每逾期1日,按当期日承包费的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单方强制收回土地,乙方遗留的青苗、附着物视为放弃权属,甲方可无偿处置,产生的清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追偿全部违约金及损失。
6。承包期内,甲方对灌溉水井不负任何维修、养护责任,所有维修工作及由此产生的人工、材料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保障水井正常使用以满足灌溉需求,维修期间造成的灌溉损失由乙方自行处置。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已经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各成员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出让方信息
出让方名称
保定市清苑区清苑镇吴家辛村民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4130608ME3328328Y
所在地区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清苑镇/吴家辛村
注册地(地址)
保定市清苑区清苑镇吴家辛村
法定代表人
刘朋娇
是否联合转让
否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其他竞价方式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否(不放弃)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
900 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6: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方式
其它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此项目为2026年2月2日挂牌项目。
此项目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9日16时,此项目需线下报名并提交资料,详情咨询村委会。
清苑镇吴家辛村唐河北岸闲散地出租补充协议
1.?承包期内若遇自然灾害如洪涝等,承包期内甲方不做任何补偿、承包期限不予延期,承包地因自然灾害冲刷损毁的,由乙方自行出资修复;自然灾害致承包地永久损毁无法耕种的,双方协商减免乙方后续承包费或解除本合同,甲方无其他赔付责任。
2.?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占地,甲方按实际占用承包地面积,向乙方补偿对应期限承包费,补偿承包费于占地手续办结后足额支付。政策明确的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乙方需提供合法申领材料,甲方配合办理手续;地上附着物补偿归属以政策及乙方实际投入为准,甲方不额外承担补偿责任。
3.承包期内如遇村委会集体建设占地及各类合法占地事宜,乙方须主动配合、无条件让步,不得阻挠占地施工;甲方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占地范围、时间及处理方案,乙方须按通知要求腾退土地。甲方赔偿乙方对应占用期限承包费。
4?承包期内如遇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统一加入集体股份合作社经营的,乙方须主动配合、无异议让步,甲方自入社正式决议生效后,退还乙方未履行期限承包费,乙方须在退款到账后3日内完成承包地清退。
5?乙方未按本条款第3、4项约定时限腾退土地的,每逾期1日,按当期日承包费的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单方强制收回土地,乙方遗留的青苗、附着物视为放弃权属,甲方可无偿处置,产生的清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追偿全部违约金及损失。
6。承包期内,甲方对灌溉水井不负任何维修、养护责任,所有维修工作及由此产生的人工、材料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保障水井正常使用以满足灌溉需求,维修期间造成的灌溉损失由乙方自行处置。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多延牌次数:
次 ,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交易机构联系人
吴家辛村委会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15133207777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出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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