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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六合区202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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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南京市六合区202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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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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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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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南京市六合区202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项目 JSZC-320116-ZSGC-G2026-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3-18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6-ZSGC-G2026-0004 项目名称:南京市六合区202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相关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23.200000万元(采购包1:57.600000万元;采购包2:56.700000万元;采购包3:54.900000万元;采购包4:5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23.2万元/年;最高单价:900元/批次 采购需求:南京市六合区202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约2480批次,共四个分包,具体分包信息如下:分包号项 目 内 容拟抽检批次最高单价(元/批次)最高限价(元)分包一六合区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用农产品、餐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全环节检测。640900576000分包二630900567000分包三610900549000分包四600900540000 本项目评审顺序依次为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分包四。供应商可投多个分包,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分包。已经中标的供应商可以参加后续分包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6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全部供应商的履约情况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续签合同期限一次一年,续签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财务报表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供应商提供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法定许可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3-18 14:00 (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2.现场考察或答疑:不组织。3.投标文件份数要求:中标后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加盖公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CA电子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任何因未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该项目信息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6、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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