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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社2026-2028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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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总社2026-2028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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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6-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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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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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总社2026-2028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JSZC-320000-BYZB-G2026-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玄武区黄埔路2号黄埔科技大厦A座1908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3-1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000-BYZB-G2026-0004 项目名称:总社2026-2028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194.000000万元(采购包1:48.000000万元;采购包2:44.000000万元;采购包3:34.000000万元;采购包4:28.000000万元;采购包5:18.000000万元;采购包6:14.000000万元;采购包7: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报价不得低于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负责2026年4月至2028年3月食材供货。(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包号品类预算金额备注采购包1米面粮油百货类48万元(24万元/年)本项目共分为7个采购包,按照采购包1-采购包7的顺序进行评标,供应商可以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但只能在1个采购包中确定为中标人。若供应商在前序采购包中中标,可以继续参与后序采购包的评标,但不再推荐为中标人。采购包2蔬菜水果类44万元(22万元/年)采购包3生鲜肉类34万元(17万元/年)采购包4牛奶干货类28万元(14万元/年)采购包5冷冻类18万元(9万元/年)采购包6卤菜面点类14万元(7万元/年)采购包7水产类8万元(4万元/年)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执行满一年且中标人提供的服务经采购方认可后,可以续签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的,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2025年度或其2024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距开启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提供距开启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文件的相关品类无需提供,进行备案的提供备案相关证明)。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黄埔路2号黄埔科技大厦A座1908室 方式:请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需包含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付款截图(付款时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446155245@后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支持现场获取、顺丰邮寄到付)。 费用付款账户如下(汇款时请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简称): 单位名称:江苏本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125917888310000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中门支行 售价: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3-18 09:30 (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黄埔路2号黄埔科技大厦A座25层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3.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其他媒体转载无效)。4.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5.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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