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肺科医院兰州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致远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肺科医院的委托,对兰州市肺科医院兰州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兰州市肺科医院兰州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YTC-2026-005
三、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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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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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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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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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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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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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中医艾灸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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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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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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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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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动化贴敷制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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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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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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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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砭石刮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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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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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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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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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振热疗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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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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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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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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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治疗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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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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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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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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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疗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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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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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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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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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诊疗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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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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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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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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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线治疗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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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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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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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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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热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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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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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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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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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针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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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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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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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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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龙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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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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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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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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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手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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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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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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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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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自动体外除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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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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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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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预算:99.28万元
五、供货期:30日历天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③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相关的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需提供自投标截止日之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或备案许可证和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原件扫描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和提供的资料: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所有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949647315@)邮箱。
3.磋商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6年03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3号楼34层3408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3号楼34层3408室;
十、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十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兰州市肺科医院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中路968号
联系方式:0931-784196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致远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3号楼34层3408室
联系人:王彩霞
电话:13919355267
甘肃致远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