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胜利大街、钢城路、西水碾路、西城路道路及管网等附属配套工程二标段 (西水碾路)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胜利大街、钢城路、西水碾路、西城路道路及管网等附属配套工程二标段 (西水碾路)监理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5〕4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工程监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主持监理例会;检查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1.3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建筑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须出具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4 00:00:00至2025-09-29 23:59:59,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20 08: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在线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盖佳恒0311-8293529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薛旸、盖森0311-86958901,邮箱:hxzb201@163.com。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1-82905018
电子邮箱:psjsgczb2008@163.com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平山县胜利大街、钢城路、西水碾路、西城路道路及管网等附属配套工程二标段 (西水碾路)监理
0
无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平山县轻工路1号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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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盖佳恒
联系人:薛旸、盖森
电话:0311-82935296
电话:0311-8695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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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xzb2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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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如下:
平山县胜利大街、钢城路、西水碾路、西城路道路及管网等附属配套工程二标段 (西水碾路)监理监理招标文件.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