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施工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中标公告 正文
江苏省铜江苏省徐州市张集中等专业学校虚拟仿真实训室台式计算机采中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铜江苏省徐州市张集中等专业学校虚拟仿真实训室台式计算机采中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5-07-25
详细内容: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 2041 408 252】



“*” 联系客服查看









gkzb

****-**-** **:**:**

*













项目概况







江苏省徐州市张集中等专业学校虚拟仿真实训室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JSZC-******-TSCG-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TSCG-G****-****









项目名称:

江苏省徐州市张集中等专业学校虚拟仿真实训室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日后*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各*份;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扫描件。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供应商的提交投标标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









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售价: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



*.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由采购人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联系人:葛雨琪 电话:***********



地址:铜山区张集镇二陈村东张集中专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采购意向链接: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d*cf*ad*-***f-*bbd-a***-******d***b*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徐州市张集中等专业学校



单位地址:铜山区张集镇



联系人:张沛沛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宗文倩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文倩



电话:****-********













徐州市





JSZC-******-TSCG-G****-****采购文件.doc

http://www.ccgp-jiangsu.gov.cn/fileApi/******/**c***b*e**f*cd*a***a*e**e*da**c.doc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北京昌平区年平原地区重点区域绿化建设项目用地腾退(半截塔村)拆除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江苏省海门高新区智谷绿海生态园景阳西路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吉林吉视传媒磐石分公司烟筒山镇等八个镇镇政府所在地农网光纤化改造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北京市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全自动生物治疗药物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环卫车辆添置项目(包件四)成交通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四川省会东县新街镇红岩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比选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装修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北省辛集市社会保险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唐山三友化工股份年度技改维修项目西灰场灰渣销售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上海市老干部实事工程采购项目2标的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化工招标网铁塔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施工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