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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25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陇南某单位森林草原防火综合治理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甘肃省2025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陇南某单位森林草原防火综合治理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5-06-19
详细内容:
2025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陇南某单位森林草原防火综合治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8   41】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陇南某单位森林草原防火综合治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XZB-GSTT-2025-0124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建设地点、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如下: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40站防火塔塔基、35站直供电接入、5套风光互补系统及40套防盗监控系统建设;40站铁塔的电源、网络、设备故障排查等维护服务,维护期限6年。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服务(或产品)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保修期:项目验收完成后24个月。

合同有效期:

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2个月。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1.2 计划工期:自收到委托后90日内完成施工及配套安装。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 本项目划分为 2个 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





建设地点





计划工期





质量标准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





标段预算金额(万元)(含税)













1





新建监控塔40座及配套设施建设





40站防火塔塔基、35站直供电接入、5套风光互补系统及40套防盗监控系统建设





招标人指定地点





自收到委托后90日内完成施工及配套安装





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技术规范书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同类服务(或产品)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85









2





40站铁塔维护服务





40站铁塔的电源、网络、设备故障排查等维护服务





招标人指定地点





维护期限6年





72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2 个。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标段1:385万元(含税),标段2:72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a或b:

a.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资质;

b.同时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标段2投标人须具有c和d:

c.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d.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

(1)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但实行有效期延续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发文,否则不予认可。

(2)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省外建筑业企业应通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法人登录注册”--“省住建厅”--选择“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甘登记”在线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省外入甘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2.1.7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1.8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人员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为A);

(2)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为B);

(3)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类别代码为C)。

(4)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专业1人,低压电工1人,熔化焊接与热切割1人)。

其中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特种作业操作人员须为本项目配备。

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和2024年4月1日起任意连续三个月能体现人员姓名的由社会保障部门(或社保征收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电子件或扫描件。

2.1.9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4月1日起)同类项目业绩:

标段1投标人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得低于400(含)万元,其中电力接入施工业绩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含税),地基基础施工业绩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含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含税)。累计业绩金额需同时满足各分项金额要求。

标段2投标人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得低于80(含)万元。

(1)同类业绩范围

标段1:地基基础施工业绩、电力接入施工业绩、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标段2:综合维护服务类业绩。

(2)证明材料要求: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每笔订单或结算单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

(3)业绩时间:单项合同(或补充协议)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各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4)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提供的该框架协议对应订单(结算证明材料)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5)若提供的同一份业绩中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且金额无法明确区分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经合同甲方认定的证明材料,该业绩金额认定以合同甲方书面证明的金额为准;金额无法区分且未提供经合同甲方认定证明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6)所有业绩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业绩,即合同主体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7)联合体业绩按照联合体所有成员业绩总和认定。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列入“中国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服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之内、在全国或甘肃省范围内禁止参加同类项目采购活动的;

(18)不同投标人的应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2.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4 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6月19日8时30分至2025年6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2.3条款。

4.2.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2.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投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时00分。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4 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

5.5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6.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的;

5.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6.3 未按投标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6.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24号兰石豪布斯卡企业总部基地4号楼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931-877811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8层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陈云鹏、杨勇、邵鹏元、甄盼盼

电    话:18993138405、17739979796、19913909950、18153644526

传    真:/

电子邮件:694605784@qq.com

网    址:/

开户行名称: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

账    号:标段1:86210601730180102000427,标段2:86210601730180102000523

(账号说明:本账号为招标代理机构系统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均不同,请各位投标人高度重视)。

8.2 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1961438588@qq.com)提出。

8.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盖章)

2025年6月18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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