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施工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项目上跨县道安全通道搭设施工分包询比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项目上跨县道安全通道搭设施工分包询比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5-05-26
详细内容: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项目上跨县道安全通道搭设施工分包询比采购公告2025-05-26湖北交投建设集团

.TRS_Edit{**{text-indent:2.1em;1.采购条件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已承接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项目,授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现决定对本项目上跨县道安全通道搭设施工分包组织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概况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路线起于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王边村花湖枢纽互通处,止于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吴屴村,全长37.4km,本标段包含一期土建工程(起讫桩号K799+800-K807+000),二期路面工程(起讫桩K799+800-K837+200)。全线设计速度为120km/h,整体式段面由原四车道扩建为八车道,主线整体式路基全宽由现24m拼宽至42m。本标段路基长5912m,主线桥梁1288m/6座,匝道桥634m/5座,共计梁797片,涵洞30座(5座为拆除新建、25座为两侧接长)、新建天桥1座、改建汀祖互通1座、规划停车区1处,桥隧比约18%。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项目上跨县道安全通道搭设施工分包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6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3个月。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交工验收/办理最终结算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为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1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3.5.2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5.3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9日18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到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武黄改扩建项目部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114093980@qq,com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日9时00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武黄改扩建项目部。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工程WHGKTJ-1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武黄改扩建项目部

邮编:436000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8071068947

监管部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中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三组

联系方式:027-69578979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件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

2025年5月26日

文件下载:
请登录,下载附件!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北京市新康监狱(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口腔科供气系统采购项目取消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东省黄埔区政务服务中心内部改造工程设计-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辽宁省建昌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所需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文物管理所“尊胜寺、云台观保护规划编制”(第二次)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西手术室电路改造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安徽 鸠江区安固路(临黑路交叉口大江村委会)改造工程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四川长征机械厂工程建设项目防护土堤、边坡支护等室外工程施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西 南宁市亭洪路延长线(规划七路南建路)工程监理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陕西省淳化县临水茗居保障房小区院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安徽省墩上街道特高压拆迁迹地清理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上架管家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施工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