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家园二期A区项目遗留法律纠纷解决专项法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地铁家园二期A区项目遗留法律纠纷解决专项法律服务组织询比采购。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采购项目名称:地铁家园二期A区项目遗留法律纠纷解决专项法律服务
1.2采购编号:0222FW20251132、HTCL-XB-255033
1.3采购内容:地铁家园二期A区项目业主房屋产权证照逾期办理、房屋贷款逾期、房屋质量问题及项目其他纠纷法律服务。
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至遗留问题处理完毕。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采购预算:
1、办理产权证案件:
(1)通过非诉方式即发律师函要求业主履约办证,按250元/件计算。如业主仍然不办证,需通过诉讼解决,代理费按每件2000元计算。
(2)不涉财产的案件,按件收取,每件按照2000元计算;
2、因质量问题发生的诉讼案件:
标的额不超过5万元,按3000元/件计算;超过5万元不超10万元按3750元/件计算;超过10万元参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5﹞25号)的100%执行,按标的额分段比例累加收费。
3、关于垫付贷款追偿及项目其他案件:
按诉讼标的额计算,参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5﹞25号)的100%执行,按标的额分段比例累加收费。(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与本诉标的额累加后为代理费的取费基数)
附表1 专项法律服务收费标准表
涉案标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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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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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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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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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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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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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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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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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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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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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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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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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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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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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0万元以下案件不足3000元按照3000元计取)
1.7 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需求,并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能够提供司法部或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法律服务信誉和财务状况。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律所负责人近 3年(2022 年5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须对本律师事务所、单位负责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进行查询,以公告发布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的结果为准,如有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律所负责人如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服务团队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执业10年以上(以执业证书为准),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专职律师须执业5年及以上。(以律师执业证为准)。
(6)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14日09时 至2025年5月16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7时(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评审。(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5月18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13时30分.
6.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评审时间及地点
7.1评审时间:2025年5月19日13时30分
7.2评审地点: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补充事宜
无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地铁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357号
联系人:杨长友
联系电话:0451-51989211
纪检举报:哈尔滨市地铁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举报电话:0451-5198921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电话:0451-82364697
联系人:景双、申明慧
电子邮件:hljyxzb5@126.com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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