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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沿黄项目房建工程项目行政车辆租赁询价通知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南省沿黄项目房建工程项目行政车辆租赁询价通知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5-12
详细内容:
公告公告标题:沿黄项目房建工程项目行政车辆租赁询价通知公告内容:









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沿黄项目房建工程项目行政车辆询价采购





询价文件





 





(询价编号:QD-YHFJXM-JXZL-2025-030)





       





 





 





 





 





 





 





 





 





项目名称: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沿黄项目房建工程项目





二〇二五年五月











 





第一章  询价通知





询价编号:QD-YHFJXM-JXZL-2025-030





1.询价条件





1.1本询价内容使用人为: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沿黄项目房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1.2询价人为: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沿黄项目房建工程项目





1.3本项目所需行政车辆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询价。





2.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沿黄项目房建工程项目位于焦作市武陟县,沿黄高速武陟至济源段YHSG-2标段,全部位于河南省武陟县范围内,标段起讫桩号为:K24+700.000~K50+002.994,全长25.303km,设计速度120km/h,公路等级-1级,路基宽度为34.5米。路基填方:4989.355千立方米、挖方29.353千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681.189千立方米;涵洞21道,通道37处,主线桥梁(含互通主线)18座。





2.1.1工程地点: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李皓联系,电话:15504499853)





3. 询价采购内容





3.1 本次询价租赁内容:行政车辆,明细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3.2 本次招标的行政车辆,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标准。   





3.3本次行政车辆租赁的供货期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4. 参与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





4.6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http://empm.ccccltd.cn)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方或代理方。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标,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5. 询价通知的发布





本次询价通知于2025年5月7日至 2025年5月8日18时(北京时间)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http://empm.ccccltd.cn)发布,报价人必须于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响应参与此次询价。





6.询价文件的获取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8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ec.ccccltd.cn)下载询价文件。





7. 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5月11日18时00分,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报价表扫描件。





8. 发布询价通知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同 )。





9. 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沿黄项目房建工程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皓





通讯地址: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沿黄项目房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邮编:266000





监督机构: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监审部





  





 





项目名称: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沿黄项目房建工程项目  





2025年5月6日



































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越野车









途昂



















12









2025年5月









沿黄项目房建工程项目工地









 不含司机  













 









 









 









 









 













 









 









 









 









 













 









 









 









 









 













 









合计









 



















12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包月)





 





合同编号:





 





 





承租人: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UX7R009





注册地址:山东省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胶东街道办事处胶东路99号67号楼商业107户





出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以甲方加盖电子/实体印章时间为准)签订此租赁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及租赁机械设备





(一)项目名称:沿黄项目房建工程项目





(二)设备使用地点: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





(三)机械设备情况及租赁价格













序号









设备





名称









规格型号









出厂时间









租用





数量(月)









不含税单价(元/月*台)









不含税总价









增值税率









增值税额









总价









备注













1









越野车









途昂









 









 









 









 









 









 









 









 













暂估租赁合同总价        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税金为      元。



















本合同采用价税分离原则,租金由不含税租赁单价和税金组成。除双方另行达成书面调价的情形外,不含税租赁单价为固定单价,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原因予以调整。增值税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相应调整,以开票时间为准。





(四)租赁单价的构成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租赁单价包含租赁费、折旧、大修、日常维修保养(含耗材及备件)、资质手续、安全设施配备、财产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





2.该单价包含乙方设备出租期间应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及风险费用。





3.不含税单价不仅包含增值税,增值税以外的所有税费均已包含在不含增值税单价中。





第二条 乙方保证





(一)乙方应保证上述机械设备性能良好,无任何故障或安全隐患,不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尾气排放、油污、噪音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如项目所在地有其他环保要求,应以地方所在地要求为准。





(二)乙方保证,乙方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机械设备享有合法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并有权就该机械设备进行对外租赁和进行以机械设备对外租赁的经营活动。无论因任何原因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对该机械设备的权利或者司法机关、政府机构就乙方违法进行对外租赁业务予以处罚,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及时更换问题机械设备,并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2%承担违约责任;或选择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偿还甲方已支付的租金,并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2%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因前述原因向第三方承担责任或受到处罚等任何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设备租赁期限计划自2025年5月   日起至2026年5月   日止,共计12(月)。实际租赁期限从双方完成机械设备交接之日起算,按甲方通知的退场时间止算。冬休、项目停工机械设备未使用期间不予计算租赁期限,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甲方根据施工需要可提前退租,但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提前退租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三)若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本合同届满前5日内,与乙方协商,延长租赁期限或达成续租协议。





第四条 调遣费、租金、燃油费用支付方式





(一)调遣费(含增值税)(不涉及)





乙方应负责本合同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运输、装卸车、安装、调试等,除本条款规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进场费、退场费或其他费用。甲方应支付乙方调遣费(往、返)         元,其中进场费       元、退场费       元、其他费用       元。





(二)租金





租金见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不足一月则按日计价,日租金按租赁天数×月租金÷30.5结算租赁费。





甲方按照乙方实际提供的机械设备数量、实际的使用时间支付租金,上述租金、调遣费已包含甲方因承租本合同项下机械设备而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





(三)燃油按照下列第2项约定履行





1.燃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已含在单价中)。





2.燃油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对于按照上述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燃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的,甲方有权从应付租金中扣减该笔费用。





(四)租金、调遣费支付方式:





1.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日前,乙方给甲方提供上个月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机械设备使用情况表,甲方据此给乙方办理结算,若因乙方未能按要求给甲方提供结算资料,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少结算、推迟结算、少支付、推迟支付)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对每期的结算单进行签字。





结算单必须为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经乙方盖章后生效。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并将书面授权委托手续原件提交甲方。





甲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见本合同第六条第(六)项约定。





乙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见本合同第七条第(九)项约定。





2.支付节点:甲方按照以下节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在双方办完结算手续后,第二月支付上月的租赁款,支付比例为当月租赁费的100%。





3.甲方以以下第①种形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①现金电汇/网银支付;





②票据支付(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具体指:/ ;





③混合支付(现金电汇/网银、票据、保理等金融产品的组合),具体指:/。





采取非现金形式支付的,金融票据的贴息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支付形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但乙方接受票据或金融产品的,视为双方达成一致变更了支付形式,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补偿贴息等费用。





4.乙方提供如下账户接收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指定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xx),签字式样:      作为甲方付款票据签收人。





乙方上述信息如有变更,应向甲方提供书面变更文件或通知书,否则原信息仍应视为有效,甲方不就付款错误或其他错误承担任何责任。





5.关于乙方开具发票的约定





乙方纳税人性质为:        (①一般纳税人;②小规模纳税人);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发票类型为: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普通发票);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是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每笔款项的前提条件之一。乙方未先提供对应的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视为付款条件不成就,甲方无付款义务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到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对应的款项。





乙方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开具方必须与合同签订方一致,结算付款汇入以乙方名称开立的指定账户。若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合格或者乙方擅自作废、冲红发票等原因导致无法抵扣进项税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受到的税务罚款、甲方补缴税款、甲方由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





乙方不得虚开增值税发票,若因乙方虚开增值税发票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受到的税务罚款、甲方补缴税款、甲方由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增值税开票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









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号









91370211MA3UX7R009













税务登记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胶东路99号67号楼商业107户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15535111557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岳东路支行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3803276309100011321













联系人及电话









李皓:15504499853













第五条 机械设备调遣、交接和检验





(一)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前1天或甲方另行通知的日期将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运抵至工作地点,并负责装卸、安装和调试,保证甲方可以按时正常使用相关机械设备。





(二)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前1天或甲方另行通知的日期到达工作地点;由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进行检验,以保证机械设备符合合同约定。检验合格后,甲方签收,视为交接完毕。





安装、调试、检验的时间不计入租赁期限,甲方也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如经检验发现本合同机械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修复、更换无法满足甲方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





(二)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的损坏责任。





(三)严禁违章指挥,不得强迫乙方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或超负荷作业。





(四)应在约定的交接地点检查验收机械设备,及时交付有关验收单证。





(五)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调遣费等,及时进行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表等签证表格的签认。





(六)甲方委派 李皓:15504499853为现场授权代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施工,负责机械设备的调度、使用及单证签认。甲方上述授权代表如有变更,应通知乙方。





(七)为树立企业形象,保证文明施工,在甲方施工中所用的机械设备均应按甲方的要求统一标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负责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并配备符合操作规范所要求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各种有效证照,人证相符;机械设备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操作人员不得私自退场,不得将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用于其他工程。





(二)乙方承诺配备适任操作人员0名,并保证具备24小时的连续施工条件。乙方司操人员应身体健康,持证上岗并具有熟练的操作技术,应遵纪守法并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若由乙方或其人员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操作人员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齐灯光、信号、救生、消防设备及通讯设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乙方操作人员不得拒绝甲方的施工要求以及连续施工要求。





(四)乙方操作人员应严格填写租赁机械设备施工表等签证表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者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的时间递交给甲方进行审核、签字、盖章,以此作为计算租金的依据之一。





(五)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管和故障处理,确保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械设备状态良好,保养时回收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废弃物并妥善处理,机械作业时不得损害周边环境,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或作业范围,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内附件、材料、机械设备摆放整齐;对机械设备、司操人员进行投保,自行承担费用。





(六)乙方应保证与其委派的本合同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承担并支付操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津贴和社会保险等各种人工费用及食宿费用;负责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应对司操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避免发生安全及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做好特殊情况的应急预案处理。





(八)乙方原因发生的人身伤亡、机损事故、交通事故等各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损事故、交通事故等各类事故的经济损失,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九)乙方委派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为授权代表,身份证号       ,负责协助甲方处理出租期间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员的调配并负责履约单证签认,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乙方上述授权代表如有变更,应向甲方提供书面变更文件或通知书。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都应按照合同严格履行,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设备和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场、退场,若有任何违约行为,乙方应按照以下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设备名称









设备或操作人员未及时进场的





违约金       元/天









设备或操作人员私自退场的





违约金      元/天













越野车









500









500













乙方的机械设备或操作人员延期5日入场的或者乙方的机械设备或操作人员私自退场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除上述表格中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按照本合同租期内的租金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工期延误的损失、额外支付的费用、第三方损失等)。





(三)乙方每台机械设备的修理、保养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若超过2天,则超过天数的租金不予结算,若设备连续5天仍无法修理好,乙方应重新提供相应规格型号及生产能力的设备替换故障设备,替换设备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场,替换设备进出场责任与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若仍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时应按照本合同租期内的租金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当月气候影响停工累计超过5天时,则超过天数按天扣除租金,即超过天数×月租金÷30.5。





(四)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乙方应相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另行租赁或寻求替代品而额外支付的费用、因影响工程进度而向业主承担的违约和赔偿责任等)。





(五)因乙方其他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六)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逾期付款部分按照[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年利率÷36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合规承诺





双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不实施任何行贿受贿行为,不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通知





(一)【履约通知】各方有关本合同签署、履行中的通知和联系的方式如下:





甲方函联地址:(邮编)地址,收件人,电话        。





甲方电子邮箱:               【重要】





乙方函联地址:(邮编)地址,收件人,电话        。





乙方电子邮箱:               【重要】





(二)【诉讼通知】与本合同有关的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的特别约定:





各方确认,任何一方基于本合同或提出与本合同有关的诉讼或仲裁,除受案后各方另行向法院(仲裁委)提交新的送达地址外,各方同意人民法院(仲裁委)按照其提交的以下地址作为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即使拒绝签收,亦视为已送达:





甲方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266300)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香港东路67号   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5楼工程管理部 ,电话:15142796243。





乙方诉讼/仲裁文书送达地址:(邮编XXX)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 。





(三)履约通知方式和诉讼通知方式互不通用,错用不发生通知或送达的效果。各方应保证以上联系方式正确且可送达。变更本条第1款和第2款的地址(联系方式),应当分别按照第1款和第2款对应的联系地址以纸质函件形式通知对方,该通知应当是将联系地址变更作为唯一事项的一个单独的通知,否则不发生变更的效力。任何一方按上述联系方式送达通知或文件的,因联系方式错误或对方拒收的,视为已送达。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一)各方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以下第(1)种机构解决:





(1)青岛仲裁委员会





(2)甲方住所地(即北京市通州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租赁物使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二)争议解决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和终止而无效。如就本条款关于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并必须单独签订仅就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修改的协议,且其所加盖的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完全一致,方为有效。





(三)凡因与履行本合同有关所签订的其他一切补充协议、签证单据、物权凭证和单据、确认函、以及债权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件再行约定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的,即使形成时间在后,也不得对抗以上条款的约定,如有违背,一律无效。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一)乙方机械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证书、作业人员身份证和操作证书复印件、授权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设备证件应加盖乙方单位公章,人员证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必要时双方应签署《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设备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租赁设备退场时,甲乙双方需签订《设备租赁退场协议书》。





(三)本合同及其附件、附表均为文本,除本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合同经办人、指定角签人员)签名和合同签署日期的填写外,其他任何手写内容均不能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对各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承担转让债权金额5%的违约金。





(五)鉴于甲方已经取得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乙方在货物生产、运输、卸车等环节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之要求。避免污染物的超标排放和噪声污染的产生,对供应的货物所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和包装物,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回收,全力配合甲方做好此方面的工作。





(六)乙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或有违诚信及商业道德行为的,甲方有权将其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录,取消其在甲方及甲方下属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并将其失信行为向有关单位或机构通报。





(七)各方均明确:以任何形式变更本合同实质性条款,均须订立单独的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采用与本合同一致的签字盖章形式。一方或双方任何人员在结算单、对账单等任何单据上备注或填写变更本合同实质条款内容的(如合同单价、质量标准、支付、违约责任、争议管辖等),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有关本合同份数及签字盖章生效的约定,各方均同意并接受按以下约定:





(1)本合同乙方加盖实体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甲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





(2)甲方的电子合同专用章使用上海亘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契约锁产品,契约锁通过数字签名、公开密钥基础设施、数据存证等技术,保证甲方电子合同中的电子签名满足《电子签名法》对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与手写签名或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过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能够识别签名人身份,保证对经签名的内容若有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3)本合同的签约顺序约定如下:





①各方就合同文本条款及内容协商一致后,两份,甲方、乙方分别指定          、         角签,签字式样分别为          、         ,角签后的文本一份由乙方留存,另一份由乙方分别加盖实体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本合同中指定的授权代理人          签字后将原件交由甲方;②甲方将乙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扫描成电子版,上传至中交集团电子签章系统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





(4)本合同自各方均盖章之日成立,甲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的时间(以时间戳为准)为本合同成立时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即生效。





(5)经甲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后的电子合同,由甲方以本合同“通知”条款中明确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本合同“通知”条款中乙方指定的电子邮箱,以备乙方查阅。甲方的邮件进入乙方指定邮箱收件系统或乙方电邮错误被退回或乙方拒收的,均视为电子合同发送成功并已被接收。





(6)各方均明确如下内容:各方均同意和接受以上有关本合同签署方式及签约顺序的约定,认可合同签章的形式以及合同成立和合同的效力,均不会因甲方使用电子合同专用章、乙方使用实体印章而否认合同成立以及合同的效力。





附件一: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附件二:《租赁设备退场协议》





附件三:租赁合同完工对账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    方









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联系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胶东路99号67号楼商业





107户













邮    编









266300













电    话









15535111557













合同经办人









李皓













经办人电话









15504499853













 









 













乙    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联系地址









 













邮    编









 













电    话









 













合同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附件一





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公务人员的定义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





二、遵守反腐败法律





(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





(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





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三、持续义务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四、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





五、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六、合规声明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





七、赔偿





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八、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





九、审核权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费用





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十一、调查通知





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





境内咨询举报热线:010-82016923





境内咨询举报邮箱:zhongjiaohegui@ccccltd.cn





境外咨询举报热线:0086-10-82016267





境外咨询举报邮箱:compliance@ccccltd.cn











附件二





租赁设备退场协议书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 》(编号:        )及      年      月        日签订的《                 补充协议书》,约定的租赁期限已满,乙方组织退场。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全部设备累计结算金额合计:      元(大写:      元整);累计扣款      元(大写:        元整);累计应支付金额合计:        元(大写:         元整);累计已支付金额合计:          元(大写:       元整)。具体详见附表:租赁合同完工对账单。





二、自本协议书签署日起,甲乙双方已按签订的合同(含补充协议)完成全部设备租赁费用的结算,乙方再无任何索偿,双方无其它异议。





三、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工具等应于      年    月    日前全部退场,若不清退,则出现的损毁、遗失、安全责任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乙方承诺:





1.本合同内全部费用已结算完成,乙方就本合同再无任何索赔要求。





2.乙方已结清并支付完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工资。





3.乙方在本项目上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经济往来和债务已全部清理完毕。





4.本退场协议签订后,乙方的人员、设备、工具无论是在甲方工地范围内或是退场途中或是其他新工地因任何原因遭受的任何意外、损失、灭失等风险均与甲方无关。





5.乙方与设备操作人员及任何第三方的经济或各类合同协议等引起的各种责任或法律纠纷,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均不承担任何按份、补充及连带责任,若出现设备操作人员或第三方对甲方提起的责任或法律纠纷,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若乙方不予配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将对乙方追偿。





6.乙方自愿放弃主张所有逾期付款利息和经济损失赔偿及任何形式的违约金之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及其附件均为文本,除签字外无手写内容,其他任何手写内容均不能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对各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本页无正文)





附件:1.租赁合同完工对账单。





          





 





 





甲方(项目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租赁合同完工对账单





                           编号: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乙方名称









 













租赁合同名称及编号









 









租赁合同金额









 













结算期号









结算金额









其他扣款









应付设备租赁款









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









 









 









 













应付设备租赁款(大写)









       元整









已付设备租赁款(大写)









       元整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合约副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物资副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财务总监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总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财务部:                              项目工程部:     





项目合约部:                              项目物设部:           





 





 





 





 





 





 





 





 





 





 





第三章 报价表格式





 



行政车辆租赁报价单

询价人名称: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沿黄项目房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编号:QD-YHFJXM-JXZL-2025-030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计量单位









数量









租金(元/月)









总金额









税率









交货地点









备注













1









越野车









途昂









/



















12









 









 









 









沿黄项目房建工程项目工地









1台(不含司机)













合计









 



















12









 









 









 









 









 













价税合计









¥            ,人民币大写: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1 中交青岛沿黄项目房建工程项目行政车辆询价租赁文件.pdf 下载 预览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数量单位 1 乘用车 12 月·台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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