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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告标题:中交冷链(武汉)智慧产业园预结算复审咨询服务(二次)招标公告公告内容:
中交冷链(武汉)智慧产业园预结算复审咨询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冷链(武汉)智慧产业园预结算复审咨询服务(二次)招标人为中交四航(武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中交冷链(武汉)智慧产业园预结算复审咨询服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交冷链(武汉)智慧产业园
规模及概况:中交冷链(武汉)智慧产业园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5,819.68平方米(其中1#低温农产品原料库面积28,361.23平方米 、2#农产品加工分拣中心面积30,798.00平方米、3#农产品加工车间面积45,725.14平方米、4#动力中心面积709.91平方米、5#综合楼面积10,225.40平方米)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的采购内容:预算结算复审。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咨询费用(含驻场人员及其他人员工资、补贴、福利费、劳保费、保险等费用)、公司及现场管理费(含现场办公费、上级单位管理费、造价软件使用费、住宿伙食费、差旅交通费、加班费等)、利润、税金等,同时亦已综合考虑合同期间货币贬值、汇率变化、工作条件恶化等社会风险和自然风险,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业务费用等因素。
2.2.2 本次招标的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项目要求。
2.2.3 计划开始交货(提供服务)日期:暂定2025年6月1日。
2.2.4 交付(提供服务)地点: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道东泰路1号。
2.2.5 履约保证金:无。
2.2.6 最高限价:人民币35万元整。
2.2.7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提供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具备本招标项目服务内容。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合同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承接同标的产业园的业务(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名称、服务年限、合同各方落款信息等,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3.1.4 信誉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本层级及以上层级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1.5
其他要求:资料、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扫描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理。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施工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资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情况,甲方将取消投标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9日15时至2025年5月15日12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本项目标书费用为300元/份,由投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人缴纳。
4.1.2缴费方式:银行电汇,缴费须备注“中交冷链(武汉)智慧产业园预结算复审咨询服务(二次)报名费”。获取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标书费在投标前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公对公汇款),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信息,未足额缴纳的被视为无效报名。并且将汇款单据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yifan@cccc4.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单位名称+招标编号+标书费”。同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特别提醒:标书费汇款单据必须在售标截止前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逾期收到的邮件(以收件时间为准),招标人有权不予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建议投标人合理规划、预留充足购买标书时间,临近截止时间前发送邮件可提前联系招标人)。
4.1.3标书费用收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交四航(武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税号:91420116MABTLM665N
单位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十里工业园东富路三号2楼
电话号码:1523712233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黄陂支行
银行账号:17110201040009756
4.2.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的选择与项目联系人确定,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4.2.4 投标人必须在进入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后,按“信息维护→
供应商信息补充”路径如实、准确、全面(带红星号或不带红星号项目都必须)完成信息补充,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投标等结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1日12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联系信息: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四航(武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十里工业园东泰路1号
采购联系人:邵工
电话:18627876095(上午10:00-11:00;下午15:00-16:00)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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