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上海上海浦东新区上海港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的要求。
二、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产品交付之日起【/】个月。
三、交货地点:上海港指定仓库
交货方式:☑车底板交货卖方负责卸货落地。卖方进入指定地点的有关人员、车辆,须遵守在环境和安全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所受到的处罚由卖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卖方负责运费,因运输及装卸问题导致买方损失的,均由卖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及要求、方式、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由卖方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包装,如无相关标准按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并满足绿色环保要求;包装物免费由卖方负责合法处理。
六、验收标准: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的要求买方和卖方签定的技术协议其他: 执行。
七、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货到现场卖方派人与买方人员一起开箱检验;如卖方不派人参加开箱验收,视为对买方单方开箱验收结果予以认可。
2、产品使用过程中如发生确实属于卖方产品质量问题的,卖方需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随货必备品:产品检验报告;无;其他: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所有产品交货并开箱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交下列单据资料:
合同项下产品全额增值税(13%税率)专用发票;
产品供货清单一份;
产品交付现场验收记录表一份;
其他:
2、付款期限:
产品验收合格,完成财务结算手续,由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形成应付账款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十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十二、售后及技术服务:
1、买方在使用卖方提供的产品时,发生产品质量或其他使用问题的,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达买方现场,及时予以解决。
四、技术条款:
1)包装:250KG的桶,4桶一托,井字形加固如图。出口免熏蒸托盘,强度必须足够,适合长途海运,多层缠绕膜缠绕。
2)标签:由我司提供(请供应商先提供原始信息)。
3)商检危包证:若是危险品,提供危包证,若非危险品,提供非危鉴定;需要商检请提供换证凭条。
4)品质:出口品质,符合我司指标要求。发货前提供检测报告;发货品质需与船前样一致;
5)送货:送至上海我司指定地点。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 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按照物料条,报产品单价【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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