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务段京沪线下行K1453+645~K1458+000区段(江桥镇-上海西)区段排水设备、路肩、挡墙综合整治工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上海工务段京沪线下行K1453+645~K1458+000区段(江桥镇-上海西)区段排水设备、路肩、挡墙综合整治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5-04-3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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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 2041 408 252】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京沪线下行K1453+645~K1458+000区段(江桥镇-上海西)区段排水设备、路肩、挡墙综合整治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GCHDJL-2025-0386-GK)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京沪线下行K1453+645~K1458+000区段(江桥镇-上海西)区段排水设备、路肩、挡墙综合整治工程已由上海工务段党政联席会议和业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审批编号:P-SHGW-GW-QTZZ-2025-000003)的审批,建设资金来自段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工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京沪线下行K1453+645~K1458+000区段(江桥镇-上海西)区段
2.2 项目内容
区段内路基设备(排水设备、路肩、挡墙等)及桥涵附属设备进行综合整治。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2 个标段。详见表1。
表1 标段划分表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2025-0386-GK-01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京沪线下行K1453+645~K1458+000区段(江桥镇-上海西)区段排水设备、路肩、挡墙综合整治工程标段Ⅰ
京沪线下行K1453+645~K1454+610区段内路基设备(排水设备、路肩、挡墙等)及桥涵附属设备进行综合整治。
2025-0386-GK-02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京沪线下行K1453+645~K1458+000区段(江桥镇-上海西)区段排水设备、路肩、挡墙综合整治工程标段Ⅱ
京沪线下行K1454+610~K1458+000区段内路基设备(排水设备、路肩、挡墙等)及桥涵附属设备进行综合整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准入单位,施工单位信誉评价等级C级及以上。
3.3 企业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①2022年1月1日以来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1)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2024年1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2)人员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期间实施的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①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②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投标人(合同乙方)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拟派项目经理在对应合同中所担任岗位,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③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④拟派项目经理岗位证明与合同发包内容证明为同一合同证明的,可合并证明。⑤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2)技术负责人要求
1)人员社保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有2024年1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3)安全负责人要求
1)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人员社保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有2024年1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投标人拟派驻的安全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其他人员要求
该项目每个标段施工均要求每日投入用工人数不少于30人。
(5)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投标人拟派参与本项目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主要人员)上岗前须具备有效的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证明材料:承诺书。
(6)本项目(招标编号:STGCHDJL-2025-0386-GK)两个标段的招标人为同一人且同时招标,投标人同时投标上述两个标段的,若投标人在不同标段评标结果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须选择放弃中标直至剩余一个标段。
3.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证明材料说明: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9)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10)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
(11)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13)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等信息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集团公司“段管工程管理信息平台”施工单位信息库列入不良行为挂牌未整改名单;未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已完结的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
4.2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按照标段发售,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请各潜在投标人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或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事宜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人银行账户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十条“联系方式”,转账时请备注“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标段编号+标书款”,如“XX单位+2025-0386-GK-01+标书款”。
若本次招标为本项目标段重新招标,已购买过本项目标段往次招标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需再次支付招标文件款项。
4.3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各潜在投标人,除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外,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投标人单位开票(发票)信息。
若本次招标为本项目重新招标,已购买过本项目往次招标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仍需提供上述材料,其中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为本项目往次招标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
上述材料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内,依照本公告附件“报名表”格式填写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见本公告第十条“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标段编号+报名资料”,如“XX单位+2025-0386-GK-01+报名资料”。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5年5月20日9时40分。接收投标文件的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5楼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7.2 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并应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人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需自行承担因投标文件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一切风险。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8.1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2 开标地点:同接收投标文件的地点.
8.3 开标方式: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人线下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小鱼易连”视频会议程序线上开标,会议号及密码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法人代表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并在开标时间前十分钟进入“小鱼易连”视频会议程序调试设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cg.95306.cn)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工务段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虬江路1150号局东村24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12353396
招标代理: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4楼
邮 编:200070
联 系 人:鲍工、彭工
联系电话:021-52801128
电子邮箱:hdjlzbdl01@126.com
银行户名: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3100 1519 3000 5564 4392
附件:报名表
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工务段
招标代理: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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