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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21套房产��标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21套房产��标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13
详细内容: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挂牌公告
2022-06-13



组织机构: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6.14





项目名称

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21套房产



项目编号

CQ(2022)第10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6月14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2年7月11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转让





标的
概况

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21套房产

存放地

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

标的现状

标的1(32幢0301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0301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60167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1㎡,建筑面积为99.73㎡。

标的2(32幢0302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0302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60171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16㎡,建筑面积为88.18㎡。

标的3(32幢0303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0303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60173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51㎡,建筑面积为92.39㎡。

标的4(32幢0304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0304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60183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88㎡,建筑面积为109.32㎡。

标的5(32幢0305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0305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60184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6㎡,建筑面积为81.98㎡。

标的6(32幢0306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0306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60186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75㎡,建筑面积为132.36㎡。

标的7(32幢0401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0401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60188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1㎡,建筑面积为99.73㎡。

标的8(32幢0402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0402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69233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16㎡,建筑面积为88.18㎡。

标的9(32幢0403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0403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69234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51㎡,建筑面积为92.39㎡。

标的10(32幢0404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0404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69235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88㎡,建筑面积为109.32㎡。

标的11(32幢0405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0405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69237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6㎡,建筑面积为81.98㎡。

标的12(32幢0501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0501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75560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1㎡,建筑面积为99.73㎡。

标的13(32幢0502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0502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75561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16㎡,建筑面积为88.18㎡。

标的14(32幢0505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0505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75993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6㎡,建筑面积为81.98㎡。

标的15(32幢0506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0506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75995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75㎡,建筑面积为132.36㎡。

标的16(32幢0601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0601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69236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1㎡,建筑面积为99.73㎡。

标的17(32幢0903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0903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84084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51㎡,建筑面积为92.39㎡。

标的18(32幢0905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0905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84085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6㎡,建筑面积为81.98㎡。

标的19(32幢1002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1002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84086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16㎡,建筑面积为88.18㎡。

标的20(32幢1102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1102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84087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16㎡,建筑面积为88.18㎡。

标的21(32幢1105室):镇江市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1105室。权利人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证为苏(2022)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84088号,不动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07月07日止。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66㎡,建筑面积为81.98㎡。

上述房屋目前属于闲置状态,毛坯,无抵押,有物管费和公共能耗费(物管费和公共能耗费已结算至2020年12月30日止)。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万元)

标的1(32幢0301室): 79.0061万元

标的2(32幢0302室): 69.8562万元

标的3(32幢0303室): 73.1914万元

标的4(32幢0304室): 86.6033万元

标的5(32幢0305室): 64.9446万元

标的6(32幢0306室): 104.8556万元

标的7(32幢0401室): 79.4050万元

标的8(32幢0402室): 70.2089万元

标的9(32幢0403室): 73.5609万元

标的10(32幢0404室): 87.0406万元

标的11(32幢0405室): 65.2725万元

标的12(32幢0501室): 79.4050万元

标的13(32幢0502室): 70.2089万元

标的14(32幢0505室): 65.2725万元

标的15(32幢0506室): 105.3850万元

标的16(32幢0601室): 79.8039万元

标的17(32幢0903室): 75.0299万元

标的18(32幢0905室): 66.5760万元

标的19(32幢1002室): 71.9637万元

标的20(32幢1102室): 72.3164万元

标的21(32幢1105室): 67.2318万元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0月20日

评估机构

江苏大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万元)

标的1(32幢0301室): 83.0751万元

标的2(32幢0302室): 71.6903万元

标的3(32幢0303室): 75.1131万元

标的4(32幢0304室): 89.4238万元

标的5(32幢0305室): 66.6497万元

标的6(32幢0306室): 110.2559万元

标的7(32幢0401室): 83.3743万元

标的8(32幢0402室): 71.9549万元

标的9(32幢0403室): 75.3902万元

标的10(32幢0404室): 89.2051万元

标的11(32幢0405室): 66.8957万元

标的12(32幢0501室): 83.3743万元

标的13(32幢0502室): 72.2194万元

标的14(32幢0505室): 67.1416万元

标的15(32幢0506室): 110.6530万元

标的16(32幢0601室): 83.6735万元

标的17(32幢0903室): 75.8522万元

标的18(32幢0905室): 67.3056万元

标的19(32幢1002室): 74.4239万元

标的20(32幢1102室): 74.6003万元

标的21(32幢1105室): 67.3876万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321100141394787B

注册地:镇江市京江路1号

法定代表人:段永齐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

决策文件

关于同意中南御锦城三期32#楼57套房产公开挂牌转让立项的请示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董事会第11号会议纪要

关于中南御锦城三期32#楼57套房产评估结果备案的请示镇文旅【2022】48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镇江市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通知书编号:镇新国资转备2022(01)号








特别
告知

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受让方全额交清转让价款前提下,转让双方共同前往不动产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将报名书面材料递交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余款,转让方与受让方同时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标的交割

受让方成交价款与交易服务费交清,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房产变更手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自受让方缴清交易服务费及全部交易款项后,转让方将房产移交受让方。受让方应当协助转让方办理本房产的交接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本房产的交付。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确认书》等要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方式:张伟民18651286599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4日上午9:00 至 2022年7月11日下午15:30止

报名手续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1、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扫描件上传至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中)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股东名册(章程或工商部门证明);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作出承诺)(公告附件); 

5.承诺函(公告附件)

6.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作出承诺)(公告附件); 

3.承诺函(公告附件)

4.其他材料。

三、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备查文件

(一)镇江京口区清平路118号中南御锦城三区32#楼21套房产出售简介、要求和照片

(二)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三)法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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