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 |
| 510901202100204 |
| 二、项目名称 |
|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市级普通食品监督抽检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第一包:重庆海关技术中心;第二包:四川省轻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三包: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8号;成都市白马寺街19号;成都市高新区新盛路32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第一包:581000.00元;第二包:570000.00元;第三包:5486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第一包:名称: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市级普通食品监督抽检项目;范围 :第一包(河东、射洪);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执行本项目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时间: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所有抽检工作;标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第二包:名称: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市级普通食品监督抽检项目;范围 :第二包(船山、安居、高新);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执行本项目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时间: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所有抽检工作;标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第三包:名称: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市级普通食品监督抽检项目;范围 :第三包(蓬溪、大英、经开);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执行本项目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时间: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所有抽检工作;标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李小明、何冰、邓俊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由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服务费(第一包:¥9800元;第二包:¥9600元;第三包:¥9200元)。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2860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银行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信息或咨询遂宁市财政局采监部门0825-2313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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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地址: | 明月路153号 |
| 联系方式: | 0825-237892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益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1018号鼎盛国际银座公寓写字楼、商业第21层13号 |
| 联系方式: | 1355897000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女士 |
| 电话: | 0825-237892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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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审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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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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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