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RFZB2021041301(招标文件编号:RFZB2021041301)
二、项目名称:垃圾清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聚鑫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南街3号(1-11-25)
中标(成交)金额:6.9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沈阳聚鑫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垃圾清运 | 委托清运监狱内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可回收物 | 1、需要具备国家规定的规范营运等相关资质; 2、生活垃圾清运需使用12吨及以上全封闭式压缩车,且车况保持良好; 3、针对塑料、纸类制品、纺织制品和金属等可回收物,须送到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企业处理; 4、对于餐厨垃圾清运要有专门的清运车进行处理; 5、至少保证每周三次(周一、三、五)以上清运,做到垃圾不积存; 6、各类垃圾必须清运至允许排放点,自行乱排放造成二次污染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7、垃圾清运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监狱内相关规定。 |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 1、生活垃圾清运需使用12吨及以上全封闭式压缩车,且车况保持良好。 2、针对塑料、纸类制品、纺织制品和金属等可回收物,须送到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企业处理。 3、对于餐厨垃圾清运要有专门的清运车进行处理。 、至少保证每周三次(周一、三、五)以上清运,做到垃圾不积存。 4、各类垃圾必须清运至允许排放点,自行乱排放造成二次污染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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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莉、石作胜(不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按下浮20%计取,不足3000按3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女子监狱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张女士,024-31236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瑞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810室
联系方式:郑毅 ,024-22531858-7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毅
电 话: 024-22531858-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