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肉联中心一期生猪屠宰项目答疑、修正书01
一、修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1页第4条及招标文件第5页第1.4.1(1)条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修正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第6页1.10条中:“☑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结构的项目,在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前提下而允许分包;”
修正为:“☑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钢结构专业工程及其他非主体结构的项目,在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前提下而允许分包;”
3.招标文件第39页3.5.2条中:“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程的项目,在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前提下而允许分包。”
修正为:“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钢结构专业工程及其他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程的项目,在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前提下而允许分包。”
二、答疑内容:
1.问:我公司资质证书上显示已到期,但是按照住建部2020年6月28日发文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所以我公司资质证书还是在有效期内。那么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附上此“住建部通知”扫描件?
答:投标文件中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扫描件,投标人资质情况属于该通知事项的,则符合要求。
2.问:请问,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依据是什么?《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招标人此举违背扶持中小企业国策,请招标人予以说明。
答:见修正内容第1条。
乐清市肉联食品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