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3012021000313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无纸化会议室设备(第三次)采购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5月26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
一、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四章 中“(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属于企业分支机构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合法的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更正为: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合法的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四章 中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更正为:“(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近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四章 中“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更正为:“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其他内容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1年05月27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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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西河中路3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817-280932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817-222176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谢先生 |
电话: | 0817-2221768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