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合肥高速·时代学府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安徽省合肥合肥高速·时代学府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1-05-2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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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速•时代学府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高速•时代学府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蜀山区发改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2012-340104-04-01-822380
1.4 招标人:安徽省安高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安高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6 资金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速•时代学府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AFWGZ01083/Z-GD3821-D1-02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FWGZ01083/Z-GD3821-D1-0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蜀山区运河新城板块杨河湾路以北、豌豆洼路以东
2.6 建设规模:合肥高速•时代学府项目位于合肥市蜀山区运河新城板块杨河湾路以北、豌豆洼路以东,用地面积约229亩,总建筑面积约30万㎡。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4万㎡,包括4栋高层住宅(装配式建筑)、13栋洋房及1所幼儿园等。
2.7 合同估算价:约30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约750日历天(具体节点详见招标文件)
2.9 招标范围:合肥高速·时代学府项目高层住宅(G1#G2#G3#G5#楼)、洋房(Y1#Y2#Y3#、Y5#-Y12#、Y15#Y16#楼)、幼儿园、商业用房(S1#楼)、配套用房(开闭所、配电房)及地库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内外装饰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须包含混凝土装配式建筑)。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万㎡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须包含混凝土装配式建筑)。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8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查询为准。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信誉、项目经理等具体要求见附录1-6《资格审查条件》。
3、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须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盖章)。
(3)业绩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项目经理姓名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标注的项目经理姓名及时间为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如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业绩时间、面积、项目经理姓名、混凝土装配式建筑),应另附加盖业主方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业绩需在投标人类似业绩表、项目经理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需要。
(5)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10日。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5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6月15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4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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