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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JG2021-1645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总部园区3号楼纳米生物医药中试平台装修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宁夏JG2021-1645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总部园区3号楼纳米生物医药中试平台装修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宁夏
发布时间:
2021-05-27
详细内容: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总部园区3号楼纳米生物医药中试平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现决定对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总部园区3号楼纳米生物医药中试平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总部园区3号楼纳米生物医药中试平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二、招标单位: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2839959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联系电话:020-38730952-800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14095、020-8211220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广园快速路以南、护林路以北、丰乐路以西总部园区1号地块。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3号楼纳米生物医药中试平台地上8层,总建筑面积为17202.74㎡,主要划分为办公、检测区、POCT(有源医疗器械)中试车间、体外诊断试剂(胶体金卡片)中试车间、医用材料中试车间、抗菌纳米材料、KN95口罩、无纺布中试车间、体外诊断试剂(湿法)中试车间、生物无机纳米材料中试车间、化妆品中试车间,并根据以上的布局要求,进行工艺、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洁净工程等各相关专业的设计和施工。

其中洁净工程:

本项目涉及生物安全、洁净工艺实验室,需保证研究人员不受实验因子的伤害,保护环境和公众的健康,保护实验因子不受外界因子的污染,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微生物和生物医学洁净室生物安全通用标准、中国药典、GMP等规范要求,建造和使用个体防护设置严格遵从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规程。项目完成后各项专业指标:洁净度、浮游菌、环境因子温湿度压力梯度、气流组织等须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工期:

总工期为183日历天(含设计和施工工期);

计划开始日期:2021年7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

(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JG2021-1645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总部园区3号楼纳米生物医药中试平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3.1设计部分

3.1.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艺、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等各相关专业的方案设计、编制效果图、初步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变更、报建报批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技术服务、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等。

3.1.2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3.1.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3.2施工部分

完成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装饰装修、工艺设备安装、给水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洁净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含但不限于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施工期交通疏解、安全文明措施等。),直至项目移交。

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满足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资金自筹资金。

七、公告、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从2021年05月27日00时00分至2021年06月17日16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06月17日14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16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7日16时00分。

4、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1)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2)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详见附件四,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在册人员。如联合体投标的,该表中的“投标人(企业编号)”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和企业编号,“投标人盖章”只需要盖联合体主办方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只需要由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盖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方能进行投标登记。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自行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拟登记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4、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接施工任务的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①、②所述工程设计资质: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药物制剂、医疗器械)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5.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①、②、③所述专业承包资质:

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

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6.1对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的主办方)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将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6.2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②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安全员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必须以负责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施工的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化工石化医药专业设计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市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公布名单(处于通报有效期内)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注:(1)资格审查时,通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方案部分(或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除外。

十一、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费用。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8649.9834万元,其中: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8434.8080万元;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215.1754万元。详见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公布函。

2、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

施工图预算由联合体共同编制,经项目监理初审、发包人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施工图预算编制采用的标准及定额,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东省颁布的《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设备参考价格编制综合单价,并执行固定下浮率(取1%)及投标下浮率,工程总造价=税前总金额×(1-1%)×(1-投标下浮率)×(1+税率)。

其中材料、设备价格执行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设备单价,参考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计算税前价格,且需对选用的厂商价格信息重新进行市场调研询价后方可使用。《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及《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均没有的相关价格的,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结合市场价共同协商确定。

3、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计取(其中设计费附加调整系数均设为1.0,专业调整系数1.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该设计费已包含该项目的全部设计内容及后续项目的变更的设计工作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建设项目最终应计取的设计费=基本设计收费×(1-40%)×(1-6%)×(1-投标下浮率)。

设计费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中标价,以发包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4、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对低于该警戒价(本工程成本警戒价,按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的95%设置)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其中工程建安费报价不得超出施工费最高限价。

5、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相应的中标价。

6、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不得超过施工费中标价。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工程变更需经过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无。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在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情况、拟登记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登记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

异议受理电话:020-28399595;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36号穗开科技园D栋。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招标单位: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05月26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资料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提交资料要求

1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3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设计部分

4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接设计任务的各方)

须提交书面资料

5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接设计任务的各方)

须提交书面资料

6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一个月社保证明(2021年4月)。(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接化工石化医药专业设计任务的一方)

须提交书面资料

7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接设计任务的各方)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施工部分

8

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接施工任务的各方)

须提交书面资料

9

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接施工任务的各方)

须提交书面资料

10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接施工任务的各方)

须提交书面资料

11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临时建造师)的注册证书信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须提交书面资料

12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须提交书面资料

13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须提交书面资料

14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接施工任务的各方)

原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其他部分

15

企业(联合体各方)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诚信档案

企业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的截图页。

16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市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公布名单(处于通报有效期内)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查询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

注:1、本表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2、本表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3、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4、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将直接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导致资格审查或评标有效性不通过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5、企业入库信息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信息分类原则进行信息归类和入库,由于投标人未按信息分类原则进行归类和入库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以上资料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投标人申请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独自签字盖章分别出具外,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公章即可。

附件二-1:(适用于设计方)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及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总部园区3号楼纳米生物医药中试平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含联合体成员)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设计方的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设计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二-2:(适用于施工方)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及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总部园区3号楼纳米生物医药中试平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含联合体成员)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未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

十、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十一、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2019﹞66号)、《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规定时期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十二、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如核实存在上述第九条及第十条任一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本公司作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施工方的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施工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总部园区3号楼纳米生物医药中试平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兼总负责方)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及牵头工作。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2)(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3)(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四: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月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企业编号)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经理/总监/其他)

项目负责人:

资质证号/证书编号

设计负责人:

资质证号/证书编号

施工安全员

施工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

招标人意见

1.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2.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将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填写完整。

3.本表由招标人保存。

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字、盖章。

附件: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pdf

(最后确认)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总部园区3号楼纳米生物医药中试平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5.26.doc

(最后确认)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总部园区3号楼纳米生物医药中试平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5.26.doc

图纸(建筑、平面图).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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