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要求,现对《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材料采购招标文件》中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材料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材料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49号交通科技大楼
邮 编:330008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791-86690975
电子邮箱:18861049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九龙湖萍乡大街九龙湖收费站旁
邮政编码:330000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791-86690813 0791-86611680
传 真:0791-86690813 0791-86611680
电子邮箱:jxzxzb0809@163.com
2021年5月25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依次以技术得分高、业绩得分高者优先。
|
2.1.1
2.1.3
| 第
一
个
信
封
︵
商
务
及
技
术
文
件
︶
| 形
式
评
审
与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商务和技术文件偏差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4项规定
|
是否含有投标报价内容
| 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其他
| 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规定
|
2.1.2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1
2.1.3
| 第
二
个
信
封
︵
报
价
文
件
︶
| 形
式
评
审
与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分项报价表说明
| 分项报价表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最高投标限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人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其他
| 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15分
技术部分:15分
投标报价:70分
其他评分因素: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价 E=投标函文字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去掉 n1 个最高评标价和 n2 个最低评标价。
①当 N<6 时,n1、n2 均取 0;
②当 N≥6 时,去掉 n1 个最高评标价,去掉 n2 个最低评标价。 n1 在取值区间 1~M-1 中随机抽取(最小为 1),n2 在取值区间 1~M+1 中随机抽取;M=N/4,M 向下取整。
N 为某标段(报价文件)现场开标有效的投标人数量,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不参与计算。
根据上述规则去除n1个最高值和n2个最低值后,其余评标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 P=A×K+B×(1-K)
A——去掉 n1 个最高评标价后的最大值;B——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所有评标价的平均值;K——权重系数,由在(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 X、Y 两个系数构成;K=(X+Y)/10,其中 X 有 4 个系数,分别为 3、4、5、6;Y 有 10 个系数分别为 0、0.1、0.2、0.3、0.4、0.5、0.6、0.7、0.8、0.9。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审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发生变化。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小数点后9位,小数点后第10位“四舍五入”,示例:0.123456789%。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15分)
| 业绩
(15分)
| 投标人近五年完成钢材(指同时包括钢筋、钢绞线)供货业绩(以供货完成相关证明材料中提供的供货完成时间和数量为准)
(12分)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资格条件要求的得7.2分。
(1)单项合同钢材供货量业绩:近五年完成1个单项合同钢材供货量≥8万吨的,加2.4分,本条最多加2.4分;
(2)累计钢材供货量业绩:16万吨≤近五年累计完成钢材供货量<24万吨加1.2分;近五年累计完成钢材供货量≥24万吨加2.4分,本条最多加2.4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12分。
|
投标人近五年完成沥青材料供货业绩(以供货完成相关证明材料中提供的供货完成时间和数量为准)
(3分)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资格条件要求的得1.8分。
(1)单项合同沥青供货量业绩:近五年完成1个单项合同沥青供货量≥1200吨的,加0.4分,本条最多加0.4分;
(2)累计沥青供货量业绩:2400吨≤近五年累计完成沥青供货量<3600吨加0.4分;近五年累计完成沥青供货量≥3600吨加0.8分,本条最多加0.8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3分。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15分)
| 拟供货钢材、沥青等材料生产情况及制造销售商的生产能力(3分)
| 好得2.7~3.0分,较好得2.4~2.7分,一般得1.8~2.4分。
|
拟供货钢材、沥青和等材料的质量保证或品牌
(3分)
| 好得2.7~3.0分,较好得2.4~2.7分,一般得1.8~2.4分。
|
加工工艺、设备配备及加工能力、场站布置情况
(3分)
| 好得2.7~3.0分,较好得2.4~2.7分,一般得1.8~2.4分。
|
供货计划、物流供应方案
(3分)
| 好得2.7~3.0分,较好得2.4~2.7分,一般得1.8~2.4分。
|
供应保证措施
(3分)
| 好得2.7~3.0分,较好得2.4~2.7分,一般得1.8~2.4分。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本项目F=70,E1=1.5,E2=1.0。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9位,小数点后第10位“四舍五入”,本项最低得零分。
|
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无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7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