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排污许可例行监测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5月11日 09:55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排污许可例行监测服务采购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采购单位 |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
行政区域 | 连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11日 09:5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11日至2021年05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号楼-9)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5月21日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号楼-9) |
预算金额 | ¥18.5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杨静 |
项目联系电话 | 0429-2098341 |
采购单位 |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十五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任科长、0429-2613629 |
代理机构名称 | 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9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静、0429-2098341 |
附件: |
附件1 |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排污许可例行监测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排污许可例行监测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号楼-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JS2021CS007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排污许可例行监测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废水、废气进行检测,完成排污许可例行监测提供检测报告,编写并上传排污许可年度、季度执行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逐年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3.2须在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进行社会化环境监测备案登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1日 至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号楼-9)
方式: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经招标人同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或邮递(招标文件领取联系人:杨静、联系电话0429-2098341)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号楼-9)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号楼-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请报名供应商将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及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857219817@qq.com: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十五号
联系方式:任科长、0429-2613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9
联系方式:杨静、0429-20983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
电 话: 0429-2098341
附件下载: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排污许可例行监测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