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谈)2021042900030
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地铁八号线项目自购水玻璃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TSJ-XADT8-2021-008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西安地铁八号线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业主为西安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经建设单位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采购人为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地铁八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项目一分部经理部,对本项目所需水玻璃组织公开竞争性谈判。
2.竞争性谈判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 《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2.5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16〕68号);
2.6《中国中铁采购评审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19﹞151号);
2.7《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规定》(中铁三局物资〔2019〕581号);
2.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3.1本标段为西安地铁8号线3标一分部包含3站4工区,起讫里程为Y(Z)CK32 098.975~Y(Z)CK38 167.387,线路全长约6.068km,
分别是范家村车站、红庙坡站、大白杨站、明光路站~范家村站区间、范家村站~红庙坡站、红庙坡~大白杨站区间、大白杨站~小白杨站区间,其中盾构区间长度7951.62米,暗挖隧道长度2657米,区间风井1座,风井兼联络通道1座,施工竖井2座,施工竖井兼联络通道2座,联络通道5座,工程造价约14.5亿元
3.2计划工期50个月。开工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
3.3竞争性谈判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见公告附表。本次采购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数量如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4.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5.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水玻璃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5.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1.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9年、2020年近二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且财务报表主营业收入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5.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环境认证证书,水玻璃年均产量达到1万吨及以上,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水玻璃原厂生产的水玻璃,不接受二次加工。
5.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2019年、2020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地铁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9年-2020年地铁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5.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谈判、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谈判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响应供应商;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响应供应商信贷证明和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响应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铁三局限制交易期内,或限制交易期满但未履行准入手续以及未能取得准入通知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物资采购活动。
5.1.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谈判,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谈判,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代理商谈判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所提供所有资料须为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谈判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5.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
5.4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谈判承诺一致。
5.5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
5.6响应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响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购买电子版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4月29日至5月3日18:00前((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谈判文件售价足额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地铁八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项目一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凤城八路支行帐号:61050171780000000612,并详细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交款单位名称与响应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响应供应商及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453273122@qq.com邮箱,采购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通知响应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6.3 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保证金详见公告附表。
6.4各响应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须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报价和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6.5请各响应供应商在初次报价开启后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在报价和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后勾选初次报价开启后自动解锁。
7.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5月3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初次报价开启时间2021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
初次报价开启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中铁三局集团西安地铁八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项目一分部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以个人名义办理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其谈判响应文件。
8.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8.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本网站(www.{wz_now)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地铁八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项目一分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道九月华城A区
联系人:林远森
手机:18991283298
邮箱:453273122@qq.com
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地铁八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3标段项目一分部
二○二一年四月
附件1:水玻璃公告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