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1-03-15
淮安生态文旅区云林路中学项目淮安生态文旅区云林路中学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生态文旅区云林路中学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淮安生态文旅区云林路中学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新经发【2020】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生态新城社会事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生态文旅区云林路中学(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宁连路以南、承恩大道以西、云林路以北、凤里路以东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74825.72m2,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3.6亿元
2.1.4工期要求:6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05-20,竣工日期:2023-04-10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包括综合组团、体育馆、教师宿舍及食堂建安(含土方、桩基、基坑支护、人防地下室)、内装饰、室外配套(含室外道路、综合管网、雨水回收、围墙、门卫等)、厨房设备、太阳能、电梯工程施工。不包括:①景观、绿化;②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线缆和设备;③标识、标线、标牌。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3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①近3年承担过工程指自2018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37000 m2的装配式结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厂房)。
②投标人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其中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必须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加盖备案章【如无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章的则须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此项目招标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监督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和施工单位五方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施工合同中注明的建筑面积为准,两者不一致的,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上未描述的,以施工合同为准,描述不清的由投标人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描述不清的且未提供充分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装配式结构”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施工合同描述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施工合同均未描述的,投标人需提供经相关审图部门盖章的装配式结构施工图(如为群体工程,投标人需提供群体工程中任意一个工程的装配式结构施工图),装配式结构施工图内容必须能证明该工程同时包含叠合板和蒸压加气砼墙板(ALC),所提供图纸内容、张数不限,否则不予认可(注:预制混凝土板顶部在现场后浇混凝土而形成的整体受弯构件,简称叠合板)。
③投标人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若为群体工程,则群体工程中至少包括一个装配式结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金额不限),否则不予认可。;
√自2019-03-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03-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12-0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9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10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03-15 00:00:00至2021-04-07 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04-08 09:30: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淮安生态新城社会事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淮安生态文旅区福地路生活广场
| 地 址:
| 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
|
邮 编: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晏科长
| 联 系 人:
| 仲小玲
|
电 话:
| 0517-89223961
| 电 话:
| 0517-80528105
|
传 真:
|
| 传 真:
| 0517-80528105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 2021-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