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殡仪馆火化车间加固及告别厅守灵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一、采购人:临朐县殡仪馆地址:临朐县辛寨镇梨花埠村南 |
联系方式:0536-3724489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欣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县(区)新城北海社区世纪东方商务大厦B号15楼 |
联系方式:0536-8160878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朐县殡仪馆火化车间加固及告别厅守灵室改造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724202102000024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且不得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得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15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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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磋商文件 |
1.时间:2021年3月13日9时0分至2021年3月29日13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确认(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采购文件,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无效。已注册的供应商应按照《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的通知》(潍资中发〔2019)6号)要求,在参与投标前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通过“修改信息”功能重新签署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模板可在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领取”-下载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否则无法正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3.方式: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相关程序:(1)注册信息: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临朐县”。(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供应商”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3)网上验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朐分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536-6201608。,电话:0536-8097130。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解答”。 |
4.售价:0元。 |
四、公告期限:2021年3月13日 至 2021年3月17日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3月30日13时0分至2021年3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朐分中心二楼开标室(临朐县兴隆路与东外环路交汇处东南角,创业大厦二楼)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3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朐分中心二楼开标室(临朐县兴隆路与东外环路交汇处东南角,创业大厦二楼)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山东华欣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36-8160878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十、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2.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磋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4.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